1.注册安全工程师受到刑事处罚的。
2.有《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未申请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的规定
(一)执业范围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专业技术人员,但又不同于普通工程技术人员。借鉴其他执业资格的做法,《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对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执业范围进行了明确。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可以从事下列范围执业:
1.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检查。
3.安全评价或者安全评估。
4.安全检测检验。
5.安全生产技术咨询、服务。
6.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为了发挥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作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九条还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下列安全生产工作,应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参与并签署意见:
1.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
2.排查事故隐患,制定整改方案和安全措施。
3.制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计划。
4.选用和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5.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6.制定重大危险源监测、评估、监控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7.其他安全生产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