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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全生产法《管理规定》重点知识讲义(5)

2013-04-28 
读书人网为大家精心搜集2013年《安全工程师》最新最全考试信息,涵盖最详尽的考试动态,希望能帮助大家做好考前准备!

  (六)变更注册的规定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在注册有效期内,注册安全工程师变更执业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程序提出申请,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变更注册后仍延续原注册有效期。

  申请变更注册,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注册申请表。

  2.申请人执业证。

  3.申请人与原聘用单位合同到期或者解聘证明(复印件)。

  4.申请人与新聘用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聘用文件(复印件)。注册安全工程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期间不得执业。

  (七)重新注册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应当及时告知执业证颁发机关;重新具备条件的,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的规定重新注册或者变更注册:

  1.注册有效期满未延续注册的。

  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相应资质证书的。

  4.与聘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八)注销注册

  依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执业证颁发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执业证收回,并办理注销注册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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