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创造愿望得到尊重,
②创造活动得到支持,
③创造才能得到发挥,
④创造成果得到肯定。
(5) 安定有序,就是
①社会组织机制健全,社会管理完善,社会秩序良好,
②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③社会保持安定团结。
(6)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
2.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
把社会和谐明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有利于更全面地坚持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有利于更全面地体现党的奋斗目标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理想,有利于更好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好地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是由我们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性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也是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党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我们的国家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党和国家的这种性质,决定了我们与最广大人民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我国社会的基本矛盾是非对抗性的。我们具有不断促进和谐、最终建成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根本政治前提和制度保证。
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反复强调要把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中国未来发展的重要任务,其现实依据在于:首先,这是我们抓住和用好重要战略机遇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必然要求。其次,这是我们把握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有力应对来自国际环境的各种挑战和风险的必然要求。第三,这是巩固党执政地位的社会基础、实现党执政历史任务的必然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必然要求,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也是党实现执政历史任务的重要条件。
3.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其理论意义有:
第一,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的丰富和发展。
第二,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丰富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第三,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对共产党执政规律认识的深化,是党执政理念的升华。
其实践意义有:
第一,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及时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部署,有利于全面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第二,使社会更加和谐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切实做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有利于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抓住和用好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
第三,促进社会和谐是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所在,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有利于进一步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第四,社会和谐是应对外部挑战的重要条件,保持国内安定和谐的社会政治局面,有利于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抗风险能力,更好地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
4.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必须坚持以人为本。
第二,必须坚持科学发展。
第三,必须坚持改革开放。
第四,必须坚持民主法治。
第五,必须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第六,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