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要坚决“锁定”司法部考试中心编著的“三件套”
目前仅司法部考试中心主编的辅导资料已经达到了800万字,也就是我所说的“钦定三件套”,即辅导用书(原指定用书)、法律法规和试题解析。这三件套是考生备考的圭臬、法宝。对考生来讲是考试的“规范性文件”,地位仅次于司法部的考试公告。我们来看去年的辅导用书383.4万字、必读法律法规200万字、试题解析少说也是200万字。如果从现在起考生每天读上5万字,考前才可以完成一遍的阅读任务,还不要说,许多考生又买了大量的参考用书、专题讲义、复习指南、重点法条、法条解读、模拟题、测试题、预测题等等,不一而足。仅就司法部主编的三件套科学、合理的运用就很是讲究方法的。学理科的考生知道“三体运动”,三体运动求得的解是:你把这个宇宙都变成稿纸也表达不完的近似值。我们生活中、情感上、经营中出的问题也是如此,比如三角债、三角关系、三角恋爱等等,三件套这样的三元结构很难处理。
民法、刑法重者恒重,司法考试试题是同分不同值的
国家司法考试考核15门部门法(14部门法加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这15部门法相互间的关系,如何协调。也考察的的是考生的学习能力。你在辅导中会听到老师关于一些部门法分数的统计,这样的统计很浅显,贻误考生。比如有的老师说:“民法今年考了89分,相比较前几年最多时的120分大幅减少,重者恒重的地位动摇,甚至少于商经的分数”等等。这是不懂司法考试的言论。民法、刑法是部门法发育最完善的学科体系,比如民法中的法律关系,大家在学习法理学中或者其他部门法中也可以遇到,因为这些部门法在形成、完善过程中借鉴了民法的民事法律关系理论,这只是其一,但足可见民法对其他部门法的影响之根深蒂固,刑法也如是,所以我们长期以来一直说通民刑者通司考。再者众所周知,知识产权分数降低到冰点的10分左右,但是试题难度无情的加大了,10分你拿5分都是很困难的,知识产权能拿到8分以上,考生的成绩应该在400分开外了。这好比一把茶叶,用水壶泡和用茶杯沏的区别。你换什么容积的容器泡的都是这一把茶叶。
民法那天分数降到了60分,对于考生来说将是悲剧,那题目会是多难,不想也而知呀。这就是,司法考试中的“同分不同值”、“同分不同价”试卷设计。司法考试对于受过法学教育的考生来说不备考也应该能拿到280——320分,而上了350分的分数难度就比较大了,一分的难度相当于280分以下的5分——8分。360分上下的题目,也就是350——370分的题目对于考生来讲含金量最高,这部分题目决定着考生命运,都是多项选择题、不定项选择题构成。大家要明白一个朴素的动态结构,不能较真。某题对于甲可能属于280分以下的分数,对于乙就会是350——370分范畴的,因为考生状况各异、各部门法优势差异性很大。
名师效应不在 师资日趋低端化
在辅导中考生要有基本的鉴别能力,目前大多数讲解辅导的是没有大学学历教育授课履历的,辅导水平参差不齐、相差很大。以前我们讲某老师被边缘化了,和司法考试无缘。实际上,他还在风风火火、漫天遍野的讲着司法考试呢,边缘化的意思是:学术水平不行、也没有学术地位,不为校方认可、更不为司法部认可,更不要奢望入考试中心法眼了,终身和司法考试无缘,进不了命题组,终身处于司法考试边缘地带。(考生不要以为司法考试辅导是主流,实际上司法考试辅导是这个制度的边缘、灰色地带)。而现在的辅导师资,不仅仅是边缘化,简直是没落到了和司法考试绝缘的窘境。能有正经教职的也不多了。大家要记住能在高校任职这一点硬性指标,说明一个授课老师的基本素养。以前司法考试授课可以弄个全博导授课阵容、参与命题的比比皆是。现在绝无可能了。我和李仁玉讲过司法考试培训市场是江湖,而现在跑龙套、走江湖的已经几乎都是没有学历教育授课背景的了。现在辅导班不要奢谈博导、硕导授课,就是全部是大学讲师授课也绝无可能了。
伟大的马克思在西方一般不认可是哲学家,而认为他是伟大的经济学家和革命家、工运领袖,为什么呢?他的思想影响了世界几个世纪,未来还可能主宰世界。因为他没有在大学任教,不属于学院派。其实,错误认识不仅仅是考生,整个社会、传媒也会如此。比如大家都知道钱穆和钱伟长的叔侄关系(中央电视台居然把他和钱学森扯上了关系),钱穆是公认的的最后一个国学大师,他在国学的所谓“学术”领域做出过公认的贡献;而把季羡林被冠以国学大师就不合适了,就是牵强附会了。
辅导的授课也是不伦不类,比如讲民法。老教授不提所谓的好意施惠,只是一带而过的提提情谊行为;而没有学历教育授课履历的会连篇累牍的讲半个小时的好意施惠,可能是刚刚接触王泽鉴的著作吧。这个问题没有什么值得讲的,第一、考核的可能性很小。第二、如果改成大陆的叫法情谊行为就人人皆知了。第三、萨维尼早就精辟总结过类似的东西:“其不适合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在于不好用金钱来计算呀”。
我们国家有一个法律实务、法学理论、法律编辑水准都很高的法学权威,名符其实的大家,也是命题组核心成员;不但有国内影响力、国际上也很知名,可以说影响深远。他非常诚恳、朴实的和我说过:“我做的一切(成就)其实都是组织的安排,我不过做了自己该做的工作”。确实是虚怀若谷的大家风尚,我记忆犹新、铭记不忘。
考生需要的是优质的教学服务
再过几年,也就是不远的将来,司法考试辅导应该全部是辅导机构的员工来授课了。为什么产生的这一变化,简单说,这是辅导发展的规律,随着名师不在,名师效应也荡然无存。以前,名师对这个市场是有主宰力的。而机构在逐步参与到辅导讲解中来,机构的运作模式将是机构真正的依托。大家已经可以看到这一点,司法考试成功的机构就是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她可以培养出无数的小老板,你可以克隆她的模式,甚至就是把她连锅端了,也不足以摧毁她,她有着极强的、令业内震惊的自我修复能力。这是为什么,是她独具的、成熟的市场运作模式和教学服务体系,在这个模式下,其他都是皮毛,授课讲师不过是基础员工。而这一模式在业内将迅速的得以普及。我将在其他文章里论述这个问题。所谓的辅导名师现在已经寥如晨星了,只是自己以名师自慰的自娱自乐罢了。
司法考试辅导满足的只是考生的辅导需求,对司法考试制度本身没有什么意义。如果没有司法考试辅导,司法部遴选的法律人才将更有客观性、针对性、准确性,通过司法考试的考生应该就是平素优秀的考生。当然辅导对考生通过帮助也很有限,但是考生间是否参加了辅导确至关重要,我光着脚走路,你参加辅导就等于穿鞋了,备考慢慢6个月,这等于不在一个起点竞争呀,所以报辅导班也就变成了备考考生一个普遍的选择了。
但是,司法考试辅导长期在一个较低的辅导水平徘徊,对司法考试制度的完善没有什么作用,相应的也没用对这个制度形成良性的冲击。反而是辅导市场被司法考试通过率、制度变革、卷面分值设计等等因素摆布着、震荡着。没有形成攻守的,也就是矛与盾的互动关系。
近些年来更没有出现讲授能达到应试层面的老师,好的、有才华、能够讲到应试层面的老师也就区区一二,但是不是进入命题组,就是在专业的其他领域发展。比如民法学者王轶教授,在法律规范上做着开创性的研究、学术上取得很大成就,而他是这个行业曾翘首企盼、寄予厚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