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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检查机关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4)

2010-04-20 
作为战略任务和基础工作常抓不懈,努力为各项检察工作的健康、深入开展提供有力的思想组织保证和人才智力支持。

  32年的发展历程中,有两件事情对检察队伍建设具有标志性意义:

  —是检察机关领导体制及干部管理体制逐步完善。从检察体制看,1982年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从而在宪法层面上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关系;从干部管理体制看,中央及其有关部门通过一系列文件、规定,逐步明确了检察机关干部管理体制的有关内容,检察机关干部协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从法律职务任免程序和权限看,现行办法是基于198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

  二是检察队伍建设步入法制化轨道。1995年2月28日,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同年7月1日正式实施。检察官法是新时期加强检察官队伍规范化管理、保障检察官依法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法律,也是加强和规范我国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的基本法律之一。检察官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检察官队伍的管理走上了法制化轨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2005年4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检察工作人员被纳入公务员范畴。公务员法是我国建国以来干部人事管理第一部总章性质的法律。公务员法的出台,在干部人事工作历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对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和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具有重大意义。

  永恒主题

  检察队伍建设是检察工作的永恒主题,是一项系统工程。总结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2年来检察队伍建设的实践经验,检察队伍建设至少应包括五个部分:

  —是思想政治和文化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政治保证,检察文化是检察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精神支撑。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政治建检、文化育检方针,不断加强思想政治建设,丰富发展检察文化,凝聚和焕发检察队伍团结和谐、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确保检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二是领导班子建设。领导班子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龙头”,实践证明,

  没有好的班子就不可能带出好的队伍。必须按照政治坚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廉政勤政、团结和谐的要求,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善于领导科学发展、开创检察事业新局面的高素质领导集体。

  三是队伍专业化建设。专业化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方向,也是新形势下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必然要求。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加大制度建设和创新力度,按照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抓住检察队伍建设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问题,抓住最需要解决的紧迫性问题,积极研究措施,逐步建立起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专业化管理体制、机制。

  四是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法律监督能力是检察队伍建设的核心。必须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进一步建立健全符合法律监督工作实际、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教育培训机制。必须着眼于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推进检察教育培训体系模式和内容方法创新,实现由知识型培训为主向能力型培训为主转变,由应急性培训为主向正规化分类培训为主转变。

  五是基层检察院建设。基层检察院建设是全部检察工作的基础。必须把基层检察院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常抓不懈。全国有3210个基层检察院,机构、人员、工作量和违法违纪数都占全国检察机关的80%。基层检察院建设是检察工作的难点、重点,也是希望所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最终都要落实到基层。

  检察机关恢复重建32年,检察队伍建设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与党和人民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目前,检察机关正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必须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指示精神,毫不放松地继续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当前和今后—个时期,检察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深入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政治建检为根本,以领导班子建设为龙头,以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基层检察院建设为重点,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捍卫者的要求,努力建设—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真正担负起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为实现这一总体目标,必须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建设:

  —是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解决好方向问题。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为主线,把检察机关正在组织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与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等结合起来,引导广大检察官下苦功夫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加强理论武装,打牢“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观念和职业精神,始终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努力使广大检察官真正成为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实践者,和谐社会建设的积极促进者,真正在检察工作中实现政治性、人民性和法律性的有机统一。

  二是抓好领导班子建设,解决好关键问题。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以思想政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各级检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不断提高领导水平和能力。严格按照公务员法、检察官法和中央关于干部双重管理政策规定明确的条件和程序,加大干部协管力度,真正把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充实各级领导班子,通过调整补充,力争使各级领导班子年龄、知识结构和能力素质有新的改善和提高。加大各级后备领导人才选拔、培养的力度,积极与地方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协调,建立完善各级后备干部尤其是各级检察院正职后备干部名单,提前培养,重点使用,提高后备干部使用率。

  三是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解决好制度问题。严格按照公务员法和检察官法的有关规定,选拔任用初任检察官,招考录用其他工作人员。加快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步伐,完善职业保障制度,健全业绩考核评价体系,改变目前采用单一、行政化模式管理在检察权运行过程中处于不同职位、拥有不同职权、负有不同职责的各类检察人员的状况,建立健全符合司法工作规律和检察工作特点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体系,突出检察官在检察工作中的主体地位。继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制度、完善程序、改进方法,拓展民主渠道,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形成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充分调动广大检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抓好法律监督能力建设,解决好核心问题。认真落实检察官培训条例和“十一五”培训规划,以领导干部、业务骨干和一线执法人员为重点,开展大规模的正规化分类培训,进一步健全检察教育培训体系,广泛开展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提高检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技能。推进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造就更多检察业务专家。以国家检察官学院及其分院为龙头,加强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健全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注重教育培训的规范化、系统化。大力推进检察机关“百千万”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的落实,力争到2012年底,培养出专家型检察人才100名以上,高层次复合型人才1000名以上,其他高素质专门人才10000名以上。以此为抓手,推动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五是抓好基层院建设,解决好基础问题。认真总结十年来坚持不懈抓基层院建设的成绩和经验,研究分析基层院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任务、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检察院规范化建设。按照“创一流业绩,创优秀班子,创过硬队伍,创坚实保障,创规范管理,创公正形象”的要求,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各项工作。认真总结规范化管理机制试点经验,以现代管理理论为指导,进一步完善检察业务、队伍、保障和信息化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健全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基层检察院考核评价体系,引导基层检察院全面建设、规范管理、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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