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专业化队伍管理制度和机制初
步形成。始终坚持以改革的精神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努力建立完善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特色的队伍管理制度和机制。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完成了两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任务,优化职能配置,规范机构设置。坚持依法管理检察队伍,不断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力度。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依法选任检察官,省级统一招考、择优录用其他检察人员。普遍实行领导干部民主推荐制、任前公示制和任职试用期制,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双向选择、岗位轮换、交流任职等制度日趋完善。建立健全检察职业保障制度,落实检察官等级津贴,建立因公牺牲检察官特别慰问金和特别补助金制度等。积极探索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在试点的基础上研究制订框架方案和检察官职务序列设置方案,为全面推行分类管理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是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明显提高。始终坚持把法律监督能力建设作为检察机关落实党执政能力建设的核心任务来抓,以提高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能力为主线,部署和实施检察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实施检察官培训条例、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检察人员培训计划和检察官正规化培训意见,建立健全以国家和省级为主、以地市级为辅的教育培训体系,完善检察官素能养成制度,加大正规化分类培训力度,广泛开展岗位练兵,组织实施以“万人续本”为重点的学历攻坚计划和高学历教育,队伍的学历和知识结构明显改善。截至目前,全国224592名检察人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162006人,占检察人员总数的72.1%;141942名检察官中,本科以上学历的93132人,占检察官总数的65.6%,其中有法律专业研究生5227人,占检察官总数的3.9%。大力实施人才强检战略,评选了第一批58名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和一大批地方检察业务专家,初步建立了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
五是队伍形象和执法作风明显改观。始终坚持“从严治检”方针,不断加强检察队伍纪律作风建设。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对检察队伍坚持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监督。认真解决检察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以权谋私、执法违法的行为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认真执行收支两条线,遵照执行中央关于政法机关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决定,保证了检察人员执法的严肃性。大力培育和宣传先进模范,涌现出了方工、王书田、白云、白洁等一批清廉为民、公正执法的检察官先进典型。组织开展了两届“中国十佳基层检察院”和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评选活动,展示了新时期检察队伍的良好精神风貌。
持续发展
高素质的检察队伍是检察工作健康深入开展的组织保证。32年来,全国检察机关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围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的目标,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队伍建设成效的取得,有检察机关自身努力的原因,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面发展的结果,成就应
归功于改革开放32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以来,历经了七届高检院党组,召开了六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每年都召开全国检察长工作会议,1990年5月中央批准检察机关设立政治工作部门后召开了五次全国检察机关政治工作会议。高检院党组历来高度重视检察队伍建设,历次会议上都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重要工作进行强调、部署。32年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回顾32年检察队伍建设历程,可用大事记的方式进行标注:
1978-1983年,五届全国人大期间,各级人民检察院一边建设,一边工作,陆续调进干部,充实机构。全国县以上都成立了人民检察院,有了一支11.6万余人的检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