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人员范围:全市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活动时间:2010年全年。
(三)活动内容:
1、加强宣传发动。召开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工作人员会议,全面部署优质就业服务竞赛活动,明确各级责任,抓好工作落实,打造优质就业服务示范平台,营造优质服务活动竞赛氛围,充分调动全体人员参与竞赛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2、适时组织开展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工作人员开展工作业务大培训、岗位大练兵活动。通过学习培训等活动帮助全市公共就业服务系统工作人员深入理解新一轮就业政策和准确掌握各项业务操作方法与步骤,更好的为城乡劳动力做好服务,使其服务质量明显提高,服务技能进一步增强。
3、以竞赛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行“五个好”服务标准和“六要六不准”工作准则。要求全系统干部职工做到接好每一个电话、回答好每一个问题、接待好每一位来访人员,干好每一项工作,公正处理好每一件事情。并规定:要准点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准擅离职守;要坚持外出请假登记,不准中途溜号办私事;对待来办事的群众要热情接待、文明服务,不准态度生硬、拖延推诿;要加强学习、提高本领,不准得过且过、不思进取;要勤政廉洁,不准索拿卡要。
全市各项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具体启动时间和工作安排将执照省厅的统一部署开展。
九、工作要求
(一)为切实加强对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市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加玉,副组长关红宜、魏坚,成员:马明、宋军、雷修明、张文敬,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魏坚兼任,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局。各县、区也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各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将其作为稳定就业和扩大就业的具体措施。制定本县区2010年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工作计划,保证全年各个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同时,要积极与参加专项活动的相关部门、团体沟通,建立专项活动联合工作小组,落实责任分工,共同推进专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各县区要按照每个专项活动的部署要求,研究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内容、责任单位和工作目标。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针对重点群体的就业需求,扩充、丰富服务项目,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要结合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职能整合和工作整合要求,推进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强化服务手段,落实公共就业服务各项制度。
(三)各县区要提前协调有关部门,将专项活动所需资金列入公共就业服务经费支出计划,统一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专项活动所涉及的工作资金,以及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职业介绍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补贴资金,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四)各县区要结合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大力做好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政策宣传工作,重点宣传国家促进就业、稳定就业的扶持政策,宣传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服务的相关内容,树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社会形象,发挥品牌效应。
(五)及时上报情况,做好活动总结。请各县区在2010年元月25日前上报2010年就业服务专项活动计划,并在每个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结束后5日内,将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和统计报表上报市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省厅。
(六)各县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开展专项活动工作的指导,对进展情况及时调度,适时开展跟踪问效和监督检查,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对各县区开展专项活动情况进行督查,并及时总结宣传各地工作经验和好的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