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收集用工信息。在招聘周之前以及举办期间,联合市教育局、扶贫办、总工会、工商业联合会开展用工信息大收集活动,通过各种渠道组织收集各类用工信息,及时汇总并提供给市人力资源市场。
3、组织现场招聘。在市人力资源市场举办为期一周的现场招聘活动,为招聘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招聘平台,为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及各类求职者免费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政策咨询、权益维护及免费技能培训、创业培训报名等相关服务。现场招聘期间,设立由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人员组成的政策解答服务台,开展现场政策咨询和权益维护等活动。
4、及时落实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将招聘周活动与推动落实新的就业再就业政策结合起来。在招聘周期间,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协调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为广大民营企业和下岗失业人员提供政策咨询、权益维护等项服务。对于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民营企业,要及时兑现税收减免、小额贷款、社保补贴等各项扶持政策。当时兑现不了的,要限期落实到位。
五、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一)服务对象:高校未就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2010年9月。
(三)活动内容:
1、制定针对高校毕业生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见习、自主创业帮扶等方面的服务方案,与相关企业和用人单位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
2、在全市各类用工单位中,收集一批适合大中专、技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在各级人力资源市场上广泛发布信息。
3、做好返回原籍的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工作,确定一批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
4、通过就业政策宣传、岗位信息发布、召开专场招聘会、提供专项服务等措施,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服务。
5、开展技能岗位进校园活动。广泛收集适合大高校学生的就业岗位,举办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的专场招聘会,不断提高岗位对接的有效性;与院校联合在校园内举办招聘会,组织民营企业直接到校园招用人,促进用人单位与大学毕业生直接对接。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科学的人才观,制定合理的选人标准,吸纳更多的高校学生就业。
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
(一)服务对象: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2010年11月下旬。
(三)活动内容:
1、通过集中提供就业信息、在高校联合建立就业服务站点、开展校园职业指导和政策咨询、举办专场招聘会等形式,重点为即将毕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
2、重点帮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把生活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和“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作为服务的重点,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进行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基层工作平台紧密配合,针对高校毕业生家庭情况和个人需求,制定专门的服务方案,提供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服务,促使其尽早实现就业
七、创业培训进高校活动
(一)服务对象:即将毕业的大学生、应届高校毕业生。
(二)活动时间:2010年全年。
(三)活动内容:
1、联合全市各高等院校开展促进大学生创业活动。组织优秀syb创业培训授走进高校为应届高校毕业生开设创业培训讲座,传授创业知识,在创业构想、市场评估、预测资金、制定利润计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并组织致富能手、企业家、青年创业典型为大学生们讲述创业经历和体会,定期举办创业培训交流座谈会,适时开展进企业、看项目观摩活动。培训结束时,邀请专家对学员的创业计划书进行项目评价和开业指导,最大程度地规避风险,帮助学员实现成功创业。
2、开展“创业助我行”活动。组织开展校园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活动能力,培养高校毕业生创业意识和创业能力;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创业的项目开发、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落实创业培训补贴,对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免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提供小额担保贷款及贴息等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