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要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要坚决杜绝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权力、违法增加企业义务的现象。要提高透明度,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应通过政府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形式向社会征求意见。制定作为行政管理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政府网站等方便群众查阅的媒体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一律无效。探索实行规范性文件制定过程中的听证制度,完善征求意见采纳情况说明和反馈制度。2009年,将在时机成熟的条件下,组织一次社会公开听证。二是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要按照规定程序将制发的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认真做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备案工作,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确保备案率100%。三是要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定期清理和编纂工作。在2008年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的基础上,今年要对上一年度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提出修改或者废止的意见,报市政府审定。同时,要根据规范性文件的清理成果,对现行有效的文件根据一定体例进行编纂,印刷成册,免费向企业发放。四是要探索实施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今年将选择1至2件已实施一年以上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实施效果评估,总结制度建设中的经验和教训,分析规律,找准问题,提高水平。
3.在政府法制信息宣传工作上要有新的突破。
一是要依托法制网站,巩固宣传阵地。配合省政府法制办做好我市法制网站建设,指派专人管理,及时总结宣传我市政府法制工作各个方面取得的成果和典型做法,努力把我市政府法制网站打造成为我市政府法制宣传工作的主阵地。二是要办好工作简报,突出宣传重点。及时编印《政府法制工作》,每月不少于2期,突出我市依法行政及政府法制工作的重要工作动态,供领导参阅,使之成为扩大政府法制工作影响的重要载体。三是要筹办专题活动,扩大社会影响。结合《纲要》颁布 5周年和《行政复议法》颁布十周年,拟于4月份组织一次主题宣传活动。
四、采取四项措施
一是要抓好理论业务知识学习。要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时刻不放松政治理论学习和法律业务知识学习,坚持自我加压、自觉学习,放宽视界,把握大局;要加大与政府法制工作先进地市的交流力度,学习借鉴有益经验,促进自身素质提高。二是要更新思想观念。着力改变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符合、不相适应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政府法制工作的观念,牢固树立政府法制工作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牢固树立政府法制工作一盘棋、整体推进的观念。想方设法为政府排忧解难,不仅要提示政府工作中存在的风险,更要提出应对风险的解决方案。全市法制机构要形成合力,步调一致,发挥作用,不辜负政府领导的期望。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宗旨意识教育,树立正确的工作观、事业观和政绩观,不比待遇、不比报酬,比工作、比贡献,做到胸中时刻有大局、有群众、有企业,坚持搞好为领导服务、为基层服务、为群众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四是要加强法制队伍建设。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法制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但是与国务院、省政府要求相比,与法制办担负的繁重任务相比,我市的法制机构设置还不尽合理,人员少、任务重、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对此,全市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正确对待,要不等、不靠、不埋怨,克服畏难情绪,坚持主动服务,要争取政府领导和编制部门的理解和支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宣传到位,积极作为,努力使我市法制机构不断壮大,法制队伍不断加强。
同志们,今年政府法制工作任务艰巨而繁重,但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良好机遇,我市各级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政府法制办的正确指导下,坚定信心,扎实工作,锐意进取,努力把我市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工作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以优异的成绩向伟大祖国的六十华诞献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