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节目合作协议书(1)
甲方: 乙方: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发展手机短信增值业务以及有关服务,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总 则 1、 ...
甲方:
乙方: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为发展手机短信增值业务以及有关服务,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总 则
1、合作内容:甲乙双方联合开设短信服务项目,合作项目为《短信XXX》。双方精诚合作,互相支持,共同发展。
2、合作区域: 省(市) 。如扩大合作范围,必须事先告知乙方,便于乙方协调区域合作资源。
3、甲方与乙方共同合作,向移动用户合作提供短信节目服务,并分享因此产生的收益。
4、甲方作为业务运营商,在市场开发和运作、推动及与用户沟通的基础上,促使更多的用户使用短信节目。
5、甲方负责与移动运营商的合作洽谈及推动业务和客户服务、进行市场推广策划及执行,双方担宣传推广费用;乙方负责提供节目软件产品、节目系统维护。
6、关于产品版权:
短信节目(包括但不仅限于“节目”中所含的任何程序、代码、算法、文字、图像、声音)的知识产权由乙方拥有。甲方未经乙方正式书面同意,不得对“节目”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和反汇编;不得对“节目”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
7、关于收益分配账单标准:双方收益分配所依据的账单标准以移动运营商所提供的本项目账单为准,合作双方有权要求进行对帐。
8、关于注册用户:注册用户资料归甲乙方双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