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不断深入,我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逐步从抽象转变为具体,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从内涵领悟出实质,初步有了一些感悟和认识。认为这些因素是违背科学发展观的痈疽恶瘤,如不及时剜除,必将严重影响和谐社会建设,阻碍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现对其成因及对策作粗浅探讨。
和谐乐章中的不和谐音符
在如火如荼的和谐社会建设中,基层的一些地方偶尔也迸出几个不和谐音符,主要表现在:
群访事件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介绍,近段时间以来,因征地拆迁、企业改制、社会保障等遗留问题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连续不断,来访者拥堵党政机关大门,干扰正常工作秩序,纠缠党委、政府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致使一些外来办事人员受到阻碍,本地公务人员遭受干扰,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越级上访有所抬头。据了解,一段时间以来,曾经有所收敛的“越访”事件故态复萌,到市、赴省、上京的人数及频率呈上升态势,个别上访者甚至三番五次为同一诉求重复上京,他们中有的是为同一事件的不同企图有计划、有步骤地给上级信访机关出难题,给本地党政机关施压力;有的是储备了一批上访“项目”,持续、系统地分阶段、分层次实施。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例个案。有位上访者因其女儿轻信不法之徒的花言巧语,被骗至某旅馆遭奸污后被杀害,为此,她反复赴省、上京,当地部门先后为其支付京、省上访费用达若干万元不说,还多次受到上级机关的批评。此等个案,可见一斑。
抗法个案屡见不鲜。前不久,全省上下开展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某地城管执法人员依法依规按程序处理一起违法违规行为时,招致行政相对人纠缠,社会上一伙不明身份之人趁机推波助澜,故意扩大事端,致使市区中心地带交通拥堵达数小时,市民正常生活秩序受到严重干扰。又悉,有关部门执法人员在依法捕捉城区流窜犬只时,遭到突然出现且自称是犬只主人的人员阻挠并殴打,该执法人员身心受到严重伤害。再有,某市政工程队伍在进行市政设施改造正常施工时,招致该地段少数居民围攻、谩骂和追打。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仅举三类,聊为佐证。此等虽属和谐社会建设中的细支末流,但实为和谐乐章中的不和谐“杂音”,终究对和谐社会带来了极大伤害,不能不让人感到痛惜。
“杂音”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客观审视、冷静分析,笔者认为,和谐社会建设中出现此类“杂音”,其原因在于:
主观认识的偏差导致客观行为的错位
众所周知,建设和谐社会,是当今时代的最强音,它不但在神州大地迅猛传唱,而且已逐步在全球引起共鸣。无须赘述,和谐已成为人类共同盼望的美好境界。但是,由于人们认识上的偏差,从客观上造就了不和谐因素赖以滋生的土壤。
一些领导机关认为,辖区无事就是和谐,其结果是高压遏制,事与愿违。由于上自中央、省、市,下至村组社区都把和谐社会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层层强调“零意识”(零上访,零事故),把“不出事”作为终极目标。殊不知,在社会客观条件达不到主观愿望期待的境界时,矛盾自然而然突现出来,怕出事就偏出事,出了事还得装没事:要么封锁消息,严防“泄密”;要么“花钱买和谐”,把行政相对人的嘴“堵”住,脚“拴”住。这样一来,行政相对人的“胃口”越来越大,“口味”越来越高,形成恶性循环,给一些别有用心者造成可乘之机。
一些职能部门认为,息事宁人就是和谐,其结果是推拖绕躲,不敢碰硬。每当出现非正常、甚至违法集访事件时,这些部门表面上积极主动,迅速到位,但在解决实际问题时,都怕引火烧身,不敢冲到前台,直面事态,而是游离于人群外围,更象一群旁观者。这实质上助长了违法行为人的气焰。
一些违法行为人认为,政府让步就是和谐,其结果是利字当头,闹字当先。笔者曾听一些参与集访的人事后私下议论:“当今社会,要达到目的,闹是灵丹妙药。只要一闹,政府就慌,为了平息事态,啥条件都会答应”。还有的总结出了一套经验:“小闹少得,大闹多得,胡闹现得,不闹莫得”。那些个访者也毫不逊色,深谙此道。以前文所举上京重访者为例,她女儿被害本属刑事案件,她应当通过司法程序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但她却把责任强加给地方政府,缠访、越访。当非份要求一次又一次得到满足后,她竟然将此作为一项“业务”来经营,稍不遂意便威胁社区干部:“我想去北京哟”。吓得当地干部象供神一样供奉她。此类现象,非此一例。据悉,每当上面有重要人物来视察时,地方党政就要把那些可能闹事的人请到宾馆酒店,吃好玩好,以求平安。试想,有这样一群善于总结经验,敢于“拿捏”政府的人“作表率”,谁还不跟风效仿?什么私欲不能得到满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