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革现行的农技推广机构设置,使其尽快适应形势发展需要
1、合理设置机构。一是组建农技推广专业区域站。全市应突破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政区域乡乡建站的模式,改为以优势主导产业专业区跨乡(镇)建站,经征求县(市)区意见,全市96个农科站将合并成为30个农技推广区域站。其中:昌图县建立10个区域站;开原市建立5个区域站;铁岭县建立4个区域站;西丰县建立7个区域站;铁岭市经济开发区、银州区、清河区和调兵山市各建一个区域站。二是组建农资经营贸易服务站。全市设26个,彻底实现公益和经营性服务职能相分离。
2、优化组合人员。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科学设岗、因事设岗,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实行竞聘上岗、末位淘汰、绩效挂钩。每个新组建的农技推广专业区域站定编15名,全市可安置430人。县农业中心部分业务骨干可充实到乡(镇)区域站工作。区域站工作人员由终身制变为竟聘制,聘用期为3年,对竟聘不称职人员可以随时解聘。
对于新组建的农资贸易经营服务站,每站定编5人,全市可安置130人。经营服务站人员待区域站编制出现空缺时,通过竟聘可优先充实到区域站工作。
3、明确性质、职能。基层农技推广区域站的性质:是县设在基层的具有公益性职能的国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新型的基层国家农技推广机构。其职能: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病虫害及灾情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理,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的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疫,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的公共培训教育,贯彻实施农业标准,支持和扶持农民专业技术协会,开展产后服务等公益性职能。
基层农资经营贸易服务站的性质:是县设在基层的具有经营性职能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其职能:从事与农业生产有关的物资经营服务,实现工资及经费自给自足。
4、保障改革配套资金。建立区域站以后,全市需改革配套资金7295.6万元,一是区域站建设的启动资金。经测算,每个区域站建设需启动资金100万元,全市需3000万元;二是区域站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办公经费。新组建的区域站共有430人按县级工资标准,每人每月800元计算,年需工资总额413万元,其办公经费每站每年按5万元计算,需150万元,合计563万元。此资金应纳入县级财政当年预算,予以全额供给;三是加大对农技推广工作的资金投入,对项目县,县级财政应按推广成果来进行资金补贴。四是拖欠工资问题。全市需3417.6万元。五是农资经营贸易服务站人员的基本待遇问题。由于这部分人员是靠经营服务收入开支,使工资收入失去保障,全市应对其统一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范畴。六是下岗人员生活保障问题。组建区域站和经营贸易服务站,全市下岗人员达514人,这些人是失去了基本生活来源,为此,改革后,应参照企业职工标准为其办理买断工龄,全市匡算需240万元。以上资金目前能够解决的仅为119.2万元,缺口7176.4万元,需省、市、县合力解决。
(三)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资产流失
建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全市乡(镇)农科站进行一次全面的资产核查,划清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对国有资产进行评估,严禁将国有资产变卖或抵债。评估后的资产由财政主管部门备案和管理,任何部门不得挪用或平调。对原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的房屋等固定资产已被乡(镇)政府卖掉的,乡(镇)政府或是还款,或是还原面积,原乡(镇)农技推广部门的债权、债务留给乡(镇)自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