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不是靶子,而是击中靶子
——我读杜威《民主主义与教育》
马祥勇
“教育即生长,生长就是朝着后来结果的累积性的运动”。“民主不仅是一种政府形式,它首先是一种共同生活的方式,是一种共同交流和分项经验的方式”。基于杜威对教育和民主的如是理解,他进一步提出了真正民主国家的教育目的是:教育本身无目的,教育的目的就是教育本身。只有人,如家长和教师等才有目的。而社会、政治需要所决定的教育总目的在教育过程之外,是外在的,虚构的。这种“目的”总是会限制人的理智的发展,这是因为它们是由在个体理智之外的某种权威强加的,他们是现成的,因此,留给理智的事不过是机械地选择实现这种“目的”的手段而已。
柏拉图曾经把奴隶定义为那些控制行为的目的由他人决定的人。尽管现在不存在法律上的奴隶制度,但这种行为目的受制于人的情况仍然存在。杜威说:“无论在什么地方,只要人们在做有益于社会之事,却并不了解他们工作的意义,而且对工作也不感兴趣,就可能发生这种情况”。由此反观我们今天教师们的种种所谓的教育努力,其实并没有摆脱奴隶的劳作的嫌疑。因为我们很多时候对自己的教育将会带来怎样的结果并不了然,或者说我们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教育实践目的何在,而只是在完成一项“党和国家”交给的培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光荣”使命,并为此感到虚妄的伟大和崇高。
而杜威指出:“从外来强加的教育目的的弊端有很深的根源。教师从上级机关接受教育的目的,上级机关又从社会上流行的目的中接受这些目的。教师再把这些目的强加于儿童。这样做的第一个结果就是禁锢了教师的理智;他们被迫只能接受上级所规定的目的。……而学生在这种外在的双重或三重压迫下,也经常陷于符合他们自己当时经验的目的与另一种别人教导他们默认的目的之间的冲突之中,无所适从。”
当然,杜威的教育论是为了社会各阶层密切合作与交流的民主社会的教育,通过教育构建和完善一个更好的民主社会是其教育的根本目的,所以,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并不是真正的无目的,他只是想强调,外在的教育目的必须尊重教育即成长的基本原则,化用康德论审美的话来说,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是一种无目的的合目的性。
杜威“教育的目的就是教育本身”在今天的意义就在于,他让每一名教师都清醒的意识到我们的工作是在自己的大脑指挥下的有智慧的、指向理想的教育高度的有计划的行动,唯此,我们才能更趋近于教育的本真,我们的教育实践才能真正脱离“奴隶般”的劳作。也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踏踏实实的做一点真教育的事业或实验,而不是整天纠缠于教育之外附加的名缰利锁中做困兽之斗。我们做教师的,都必须清醒地意识到,我们经过深思熟虑后的有周密的计划的教育实践本身,就是教育的目的,科学家、政治家等等各种人才本身并不是教育的目的,而只是教育的偶然结果的时候,我们的教育就会真实的多,也从容的多。严格的说,“目的并不是靶子,而是击中靶子。”
目的必须永远存在于活动之中。我认为用小威廉姆E.多尔在《后现代课程观》里的一段话可以旁证杜威的教育无目的论,“未来不是我们要去的地方,而是一个我们要创造的地方。通向它的道路不是人找到的,而是人走出来的。走出这条道路的过程既改变着走出道路的人,又改变着目的地本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