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修补组织、缝合伤口:①重新消毒铺巾、更换手术器械、手术衣及手套。②修补各种组织,如血管、神经、肌腱、骨关节囊等,无条件进行时应早转送。③缝合:一期缝合,此缝合常用于清创早而彻底者,即使创口皮肤缺损大可植皮缝合,有渗液、渗血者,仍可加皮片引流直接缝合。延期缝合,用于清创时间较晚,有可能感染的创口,3~5天后如无感染再缝合,有感染者敞开伤口,换药。不缝合与二期缝合,对污染重、清创晚、感染可能性大的伤口宜不缝合,经换药感染控制后,14天左右肉芽铺满伤口,为加快愈合可再清创、行二期缝合。
3.清创后处理
(1)清创完毕,伤口无菌敷料包扎,抬高患肢(有骨折应适当固定)。
(2)观察伤口情况,及时更换敷料;如安置皮片引流者,应在清创后24~48小时取出。(3)选用有效抗生素;常规使用破伤风抗毒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