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公车私用,要强化责任追究力度。据报道,广州一名市民近日发现一辆工商执法车辆涉嫌公车私用,就用手机拍了下来,到纪检部门举报。在确认工作人员违反公车管理使用规定后,仅以补交“公务车非公务有偿使用费用”119元了事。对公车私用者“不痛不痒”地处理,反而会让不少人心存侥幸。只有问责常态化,才能让更多手握公权、接近公车的人,时时掂量自己的“乌纱帽”,痛改“不用白不用”的坏毛病。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的通知。遏制公车私用,既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必有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