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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主管护师辅导——烧伤的治疗原则(2)

2013-01-15 
烧伤的治疗原则

  (3)焦痂的处理:焦痂在早期具有暂时保护创面作用。但溶解脱落前,易发生败血症。因此,焦痂宜暴露,涂碘酒,保持干燥,不受压。一旦脱痂,需及早植皮覆盖创面。脱痂的方法有:

  1)蚕食脱痂法:焦痂自溶分离前,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一部分焦痂进行湿敷,并逐步剪除。仅用于小面积Ⅲ°烧伤或已超过21天的焦痂。

  2)手术脱痂:采用手术一次或分次早期脱痂,同时植皮,对消灭创面、缩短疗程、预防败血症、减少瘢痕挛缩,均可收到良好效果。但手术创伤大、失血多。

  3)削痂法:适用于深Ⅱ°烧伤,特别是关节等功能部位。肢体削痂一般深Ⅱ°至银灰色显有光泽的创面。削痂忌深,以保持创面新鲜为准。

  4)切痂法:适用于Ⅲ°烧伤。应在休克期后、焦痂溶解前,即烧伤后3~14天内一期或分批切痂。

  (4)植皮:尽早自体皮移植,不够则用异体皮覆盖创面,大面积烧伤病人可反复取用头皮,也可3周后除去异体皮,改用培养的自体表皮细胞移植。

  (5)感染创面及处理:创面脓性分泌物选用湿敷、半暴露法或浸浴法去除,勿使形成脓痂,使其长成新鲜的肉芽。

  2.全身疗法 对大面积深度烧伤,应积极抗体克,控制败血症,防止并发症和加强全身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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