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烧伤处理
(1)保护烧伤创面、防止和清除外源性污染:轻度烧伤的治疗主要为创面处理。应剃净创周毛发、清洁健康皮肤。在处理创面同时应取渗出液送细菌培养。
(2)治疗低血容量性休克:主要为液体疗法:国内通用的补液方案是按烧伤面积和体重计算补液量,即:伤后第一个24小时,每1%烧伤面积(Ⅱ°、Ⅲ°)每公斤体重应补充液体1.5ml(小儿为1.8ml,婴儿为2ml),其中晶体液量和胶体液量之比为2:1,另加每日生理需水量2000ml(小儿按年龄或体重计算),即为补液总量。晶体液首选平衡液、林格液等,并适当补充碳酸氢钠;胶体液首选同型血浆,亦可给全血或血浆代用品,但用量不宜超过1000ml,Ⅲ°烧伤应输全血,生理需水量多用5%~10%葡萄糖液。上述总量的一半,应在伤后8小时内输完,另一半在其后的16小时输完。伤后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按第二个24小时计算量的1/2,再加每日生理需水量补给。第三个24小时补液量,视伤员病情变化而定。
成人:第一个24小时补液量= 1.5ml×体重(kg)×烧伤面积(%)+2000
第二个24小时补液量= 1.5ml×体重(kg)×烧伤面积(%)/2+2000
(3)防治感染:严重烧伤后,在丧失体表屏障的同时,肠黏膜屏障也发生明显的应激性损害,通透性增加,肠道微生物、内毒素移位,成为创面或全身性感染的主要原因。防治全身性感染的措施包括:①及时、积极地纠正休克;②正确处理创面:深度烧伤创面应及早切痂、削痂和植皮;③合理使用抗生素,感染控制后,应及时停药,以防菌群失调或并发二重感染;④加强支持治疗:平衡水电解质,给予营养支持,尽可能选择肠内营养。
(4)促使创面愈合、降低致残率:包括:①切痂,即切除烧伤组织达深筋膜平面;②削痂,削除坏死组织至健康组织平面;③新鲜创面植皮。大面积烧伤者,因供皮区面积不足,可采用大张异体皮开洞嵌植自体皮、自体微粒植皮、网状皮片移植术等方法,尽量覆盖创面、减轻瘢痕性摩擦,降低烧伤致残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