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没钱请假扣钱,事虽不太大,却折射出劳动者维权之艰。殊不知,发放加班费,不是用人单位的恩赐,而是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从《宪法》到《劳动法》,劳动者的权益白纸黑字,字字珠玑。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不是劳动纠纷,而是违法行为。诸如加班费、带薪休假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都不能落实,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小,践踏了法律,让法律制度成为“画饼”而导致权力压倒权利,才令人忧。从这个角度上讲,有关监管部门不能仅停留在“提醒”上,还应该营造让劳动者敢于举报投诉维权的舆论监督氛围和劳动保障机制,真正把加班费、带薪休假等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从“写在纸上”落实到劳动者的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