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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司法考试新刑诉法解读指导:审理期限(2)

2012-09-10 
审理期限

二、自诉案件第一审审限

  1、被告人被羁押的(同公诉)

  人民法院审理自诉案件的期限,被告人被羁押的,适用公诉案件第一审审限的规定。

  2、被告人未被羁押的

  未被羁押的,应当在受理后六个月以内宣判。

  三、简易程序的审限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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