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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德清县事业单位招聘98人公告(1)

2012-09-04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此次县部分事业单位共设招聘岗位61个,计划招聘工作人员98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2《2012年德清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和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将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德清人才网上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岗位,原报考人员在取消招聘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31日以后出生,有关年龄条件的计算均以此类推);

  4. 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详见《计划表》。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户籍不限。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笔试和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2年9月8日8:30—16:00。

  2.报名地点:德清县人力资源市场(武康镇竹儿弄1号)。

  3.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招聘单位盖章确认后的《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到服务台登记并领取《领准考证凭证》。报名时按浙财综字[2007]7号文件规定缴纳考务费80元(每科40元), 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县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经审核后免除其考务费。报考人员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两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生源地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

  4.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领准考证凭证》于2012年9月19日、2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到县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其中报考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的考生需进行速录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满分均为100分,按各占50%的比例折合成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确定;招聘计划3名以下的按1:3确定。笔试成绩及入围人员名单将在德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德清人才网上公布。

  报考县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岗位的考生,笔试前需测试速录技能(亚伟中文速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按速录技能成绩的50%与笔试成绩的25%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实施3天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书面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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