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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初会职称《经济法基础》辅导——银行汇票(1)

2012-08-10 

  (一)银行汇票的概念和适用范围

  1.银行汇票:出票银行签发的,由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2.出票银行为银行汇票的付款人。

  3.银行汇票可以用于转账,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汇票也可以用于支取现金。

  4.单位和个人各种款项结算,均可使用银行汇票。

  (二)银行汇票的出票

  1.申请

  申请人使用银行汇票,应向出票银行填写"银行汇票申请书"。申请人或收款人为单位的,不得在"银行汇票申请书"上填明"现金"字样。

  2.签发并交付

  (1)出票银行受理银行汇票申请书,收妥款项后签发银行汇票,并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一并交给申请人。

  (2)了解签发银行汇票必须记载的事项:表明"银行汇票"的字样;无条件支付的委托;出票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欠缺记载上列事项之一的,银行汇票无效。

  (3)签发现金银行汇票,申请人和收款人必须均为个人。申请人或者收款人为单位的,银行不得为其签发现金银行汇票。

  (4)申请人将银行汇票和解讫通知书一并交给汇票上记名的收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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