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者请于8月20日前填写开县选聘事业单位成熟人才报名表及登记花名册(附件2),并附个人简历或自荐书发送至指定邮箱(45789306@qq.com)。联系电话:52218882。
2.资格审查。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选聘部门对报名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全面审查,符合条件的进入测试。
(二)测试
测试主要测查应试人员的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测试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牵头组织,相关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测试办法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各主管部门分别制定。根据测试结果择优确定拟选聘人选。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原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其相关配套文件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县人力社保部门会同主管部门对其资格条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选聘资格。
(五)公示
经测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六)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县人力社保部门办理选聘手续,与选聘单位建立聘用关系,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六、工作要求
人才选聘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工作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若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