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即将开始,教育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纪律,优化考生服务,确保2012年招生录取公平公开,切实维护良好招生秩序。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在录取工作中要确保考生及时了解应知、须知的招生政策、高校投档和录取分数、征集志愿条件和办法、信访及申诉渠道等信息,特别要求加强保送生、自主选拔录取、艺术和体育类专业等特殊类型招生录取办法、考生资格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开。要求对考生的信访和申诉要认真受理,及时反馈,增强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实效。
通知强调要坚持“集体议事、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加强对志愿填报、计划调整、档案投放、拟录取名单确定和录取审核环节管理,确保国家招生政策执行不走样。高校调整计划要严格程序、范围和责任。要求各地各校加强对考生的报考资格或加分资格审查,对涉嫌资格造假的,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已入校的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相关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