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简介
山东交通学院始建于1956年,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坚持“立足交通、突出特色、强化素能”的办学方针,现已成为一所以工学学科为主,以交通类专业为骨干,培养应用型高级人才的多科性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占地面积2200余亩,两地三址(两地:济南、威海;三址:校本部、长清校区、威海校区)办学。目前,学校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17000余人。
学校设有13个二级学院和4个教学单位,43个本科专业,专业设置涵盖文、理、工、经、管、法、艺7大学科门类。建有70余个实验室,其中,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3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特色专业4个。建有70余个实验室,其中,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全国交通行业重点实验室1个,山东省重点实验室1个。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58名,其中(中级32人,初级26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2、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富有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
3、应届毕业生需能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
4、应聘人员应具有的基本素质:国家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应聘辅导员岗位人员还应在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担任班长、团支书、学生会部长及以上职务;
5、身体健康;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