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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乐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公告(1)

2012-05-29 
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41名教学、教辅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乐山师范学院网[www.lsn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乐山师范学院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

  乐山师范学院始建于1978年,是经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省属普通师范本科院校,地处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所在地、世界文化名人郭沫若的故乡——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东与乐山大佛隔江相望,西与峨眉山遥遥相接。

  学校占地995亩,二期规划建设用地600余亩。现有教职工近1200人,专任教师850人,正高职称88人,副高职称214人,博士、硕士500人,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的专家5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3人,四川省学术带头人2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9人。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4630人,各类成人教育学生5000多人。

  学校现有文学与新闻学院、政法学院、外国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旅游与经济管理学院、计算机科学学院、体育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教育科学学院等12个教学学院。

  学校通讯地址为: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778号,邮编:614000(其他详细情况请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查阅,网址:www.lsnu.edu.cn)。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学位和学术型硕士学位证书(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及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学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应聘请查阅乐山师范学院网站相关人才招聘信息。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特殊要求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4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本次公开招聘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乐山师范学院网站www.lsun.edu.cn。

  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6日8:00至6月12日17∶00止。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后,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同时参加了同批次事业单位两处及以上考试以及多岗位报考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6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并附JPG格式照片。

  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二)缴费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2科缴费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的规定,应于6月14日上午8:30至18:00前到乐山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一楼)缴纳笔试费100元。缴纳笔试费后,在规定时间到学校人事处领取《笔试准考证》。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减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以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按照政策规定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岗位由乐山师范学院于6月15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省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中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者所缴费用,由报考者于2012年6月18日前到乐山师范学院计财处(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一楼)退费。

  (四)领取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必须在2012年6月15日9:00-17:00到学校人事处领取准考证并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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