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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四川乐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公告(2)

2012-05-29 
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要求,结合乐山师范学院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一)考试成绩计算原则

  1、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 笔试成绩 + 政策性加分

  2、面试总成绩计算

  面试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70%+综合性面试成绩×30%

  专业面试成绩=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60%+专业答辩成绩×40%

  3、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 = 笔试总成绩× 40% + 面试成绩 × 60%。

  (二)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2科,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公共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50﹪)和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50﹪)。笔试均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及复习参考资料见公告附件二。

  2、笔试时间地点。定于2012年6月17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8日在四川省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同时在招聘单位张贴纸质成绩,报考者请自行登陆人事考试网、教育网或到招聘单位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6月18日16:00前登录登陆乐山师范学院网站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12年6月18日在该网站上公布。

  4、政策性加分。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于2012年6月15日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乐山师范学院人事处(地址:乐山师范学院弘毅楼三楼303,联系电话0833-2276143)以便审查。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三)面试

  1、面试方式及范围。面试分为两轮进行,第一轮面试由招聘部门进行专业面试:专业教师通过现场试讲、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教辅人员(含图书管理员)通过专业技能测试、答辩方式,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专业面试时间为30分钟(试讲或技能操作时间20分钟、答辩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第二轮面试由学校综合面试考核小组进行综合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通过现场答辩,重点考核考生的品德、事业心、责任感、心理素质、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要素。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范围在《乐山师范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范围及复习参考教材》(附件2)确定的范围内产生。2012年6月19日由考生在办理面试手续时现场抽签确定。答辩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结束后,由考官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综合性面试无考试大纲及参考资料。

  2、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乐山师范学院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12年6月19日由乐山师范学院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报考信息表》2份(请在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2012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和《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限报考辅导员岗位);

  ⑤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面试资格以及因缺少上述证件和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而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乐山师范学院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学校人事处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面试正常进行。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4、面试成绩公布。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四)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乐山师范学院于2012年6月22日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四川教育网、乐山师范学院网站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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