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2012年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广西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为促进我区公安出入境证件制作业务发展需要,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批准,2012年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证件制作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信息技术岗位3名;文秘岗位7名;制证岗位3名。具体岗位要求和资格条件见附表。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基本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8日到1994年5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以上学历;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因违法、违纪正被查处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各类考试中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6、在读的非2012年应届毕业生,新录用未满2年的公务员;
二、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公告在广西人事人才网(www.gxpta.com.cn)、广西人才网(www.gxrc.com)、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政务网站(www.gazx.gov.cn)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发布招考公告时间:2012年5月26日至6月5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5月29日至2012年6月8日止。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总队(南宁市新民路34号自治区公安厅禁毒大楼3楼,联系电话:0771-2892375)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在职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人员在网上下载并如实填写《自治 区公安厅互联网信息安全中心2012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上的相关信息。经审查合格,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载明的信息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