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建议发挥互保组织作用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一位教授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农业灾害补偿机制是一个体系,不是哪个部委单打独斗能建立起来的。商业保险和互助保险各有各的主线,可相互渗透、相互合作,不要轻易否定任何一面。
记者了解到,在多年的农业保险立法期间,农业保险专家、农业部门、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等多次反映过意见建议,但被采纳的情况并不理想。针对目前的意见稿,上述方面再次提出意见。其中,今年3月农业部提出意见称,“在有关制度设计上,应当充分考虑农业保险不同于商业保险的特殊性,尊重农业保险实践,发挥各类农业保险组织包括互助合作保险组织的作用,科学界定保险范围和有关部门职责。”
农业部还建议将一些条款中的“保险公司”改为保险机构(包括保险公司和互助合作组织)、删除第四十一条,即继续经营2年的规定等。
还有专家认为,应召开有各方代表、专家学者等参加的立法听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