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高考频道 > 高考资讯 >

2012年华侨大学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1)

2012-05-14 
华侨大学2012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的相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高等学校全称:华侨大学。

  第三条学校代码:10385。

  第四条办学层次:博士、硕士、本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类型:公办综合性大学,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直属高等学校。

  第六条学校地址

  泉州校区:福建省泉州市。

  厦门校区:福建省厦门市。

  第七条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华侨大学。

  第八条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九条招生计划和范围:2012年我校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高职招生总数为6000人,其中:本科招生计划5700名,面向全国招生;高职招生计划300名,只招收福建省考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详见由各省级招生部门编印的招生计划手册(考生填报志愿手册)。招生计划的管理办法依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招生模式:按专业大类或专业招生,部分专业按双学位招生。专业大类的专业(方向)设置,以及双学位招生的专业设置情况,请参阅我校网页上公布的《2012年本科高职招生目录》。

  第十一条教学培养模式改革

  一、“拔尖人才试点班”培养模式

  2012年直接录取或选拔考生进入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应用物理学专业举办的“拔尖人才试点班”,强化英语、数学、专业课教学,在校成绩合格的学生今后可在学院内任选专业。

  二、直接修读双学位培养模式

  为培养复合型人才,2012年在数学与应用数学、法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园艺、公共管理类等专业(类)中,直接招收修读第二学位学生。修读法学、金融学、行政管理、艺术设计(建筑与城市环境艺术设计)双学位,学制4年;修读财务管理专业双学位,学制4-5年;修读城市规划专业双学位,学制5年。实行学分制管理。双学位的管理及收费办法按学校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

  经过第一学年的学习,符合英语和专业成绩要求的大一学生将正式入选《1+2+1中美人才培养计划》双学位项目,赴美方大学学习第二、第三学年的课程,第四学年再返回我校继续完成余下学业。经考核合格,学生最终可获得华侨大学、美国就读大学双方分别颁发的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详情请参阅我校国际交流学院网站(http://guoji.hqu.edu.cn)“留学动态”栏目相关信息。

  四、药学专业实行“3+1”培养模式及双语教学

  凡入读药学专业的本科生,实行3+1培养制度,即第四学年到国内外跨国药企、大学或研究所实习。专业课程实行中、英双语教学。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高考英语单科成绩须达满分的75%(含)以上。

  第十二条外语语种要求:除英语、日语专业仅招英语语种的考生外,其余专业(类)均无外语应试语种要求。我校以英语作为公共基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三条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第十四条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学后,须进行身体健康复检,凡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我校面向福建省泉州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泉州市(含所辖各市、县、区)户口的考生;面向福建省厦门市单列的招生计划,只招收具有厦门市(含所辖各市、区)户口的考生。

  志愿填报及录取要求,详见我校招生处网页,或向我校招生处查询。

  第十六条录取规则

  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以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