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尊重人才,重视人才,牢固树立科学人才观。这是建立健全良好的人才培育机制的基石。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他强调,人才是科学技术的主要载体,一定要在党内和全社会造成一种空气,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江泽民在论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时就指出,人才是一个国家发展最重要的资源,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是国家发展的战略资源。
其次,要降低人才培育的交易成本。诚信作为最基本的伦理道德之一,减少了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引发的包括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在内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维系着家庭伦理关系、社会秩序的长期存在,降低了市场主体参与经济活动的交易成本,关系着人才的人格培养、社会认可与价值体现。
第三,要真正使学校成为培养创新型人才的主要摇篮。一项调查表明,中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率不足2%,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这与学校教育重理论、轻实践不无关系,最终导致毕业生眼高手低,缺乏实践经验。值得一提的是,许多大学本科甚至硕士博士毕业进入单位工作后,往往以不同的方式被告知应该首先学会如何做事做人。对于教育体制改革,笔者并不同意废除应试教育,但绝不能使一代又一代学生成为应试教育的巨人、素质教育的侏儒。
第四,要淡化、消解官本位意识,解除人才职位樊篱、发挥人才创新活力。我们看到,官本位的危害常受舆论诟病,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却在一定程度上受其驱使。长期以来,仕则优、优则仕的观念根深蒂固,严重影响专业人才才能的发挥。因此,必须注重“术业有专攻”,充分发挥杰出人才的优势。这需要确立符合社会永久秩序的法律制度,牢固树立制度至上的法治观念。稳步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实行精兵简政,打造服务性政府,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转,形成清明的政治环境,才能聚集各行各业的杰出人才。
第五,要在开放中改革创新人才评价和分配制度。实践表明,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建立科学的人才评价、激励、分配制度,才能使人才安心攻其所“专”,才能不断激发人才的创造力。笔者认为,要结合本国实际,逐步引进国际人才评价和分配机制,制定中国人才评价和分配制度的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给予适时的修订。其遵循的原则应是,更加注重科研的质量与效益,引导人才升格为特殊人才,由特殊人才逐渐培养成为具有突出贡献或者重大贡献的杰出人才和世界一流的领军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