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遴选加强竞争
此次施行的公开遴选公务员制度,属于竞争性选拔转任的交流制度,参加遴选的对象已经具有公务员身份,到拟任职职位需要层层竞争。
在成为长效机制之前,试点工作已经开展了一段时间。在2010年重庆、湖北、江苏、河南等省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8月,外交部、教育部等11个中央国家行政机关也开始试点,拿出30个职位进行公开遴选,遴选的职位确定为主任科员,采取了个人自愿并经组织推荐的报名方式。
从省市县乡四级机关走向中央的上行通道打开了,30个名额从2837名符合条件的基层公务员中优中选优而产生。2011年2月,第一批通过中央公开遴选的基层公务员走上了新的岗位。
新制度不仅改善了中央机关公务员队伍的来源和经验结构,让公务员“接地气”,有助解决高层机关干部多、基层干部比例偏少的弊端,也同时为公务员引入了一种健康的竞争机制。“为基层公务员提供了更多机会,也为他们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供了更多的压力和动力。”有关专家表示。
考核聘用打破铁饭碗
公众眼中公务员的幸福感很大程度来自于“当上公务员就等于端上铁饭碗”的认知,这种局面如今有望被打破。
推诿扯皮、态度恶劣、行政不作为,这些行为如果发生在北京公务员身上,且遭到投诉两次以上,经查属实,公务员将被降职处理,连续两年不称职,将予以辞退。近日,北京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公务员考核工作的意见》,首次明确建立包括以“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评分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制度。
继深圳、上海等地3年前试水公务员聘任制之后,江苏、湖北、河南等地均表示2012年将试点聘任制公务员制度。“深圳的试点结果算是比较好的,它打破了公务员体制‘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的弊端,激活了公务员体制的活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这样评价深圳的改革效果。
严厉的考核如何有执行力、公平性?聘用制能否贯彻到底?仍然有一些问题在拷问着这些改革制度。比如公务员聘任制只对新公务员实行,显然与原来的庞大公务员队伍相比,数量仍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