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考频道 > 中考资讯 >

西安市2012年中考体育与健康考试通知(2)

2012-03-06 
  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通知:凡参加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学业考试的考生,均要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凡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三)测试办法

  按照《西安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细则》(另文下发)执行。

  五、免试与缓试

  (一)免试。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慢性病)、身体发育异常(如侏儒症、巨人症)、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与健康免试。

  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经区县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以上两种情况的考生在考试成绩登记卡“残疾或病免栏”加盖“残疾”或“病免”印章。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或区县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免试手续。

  (二)缓试。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体育与健康考试的考生可申请缓期考试,经区县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区县体育与健康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各区县不另设补考专场。

  六、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至5月10日。

  各区县应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则,科学合理的设置考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各区县务必于4月1日前,将考试日程安排报市教育考试中心。

  区县统一建立体育与健康考试成绩库,并打印成绩册。成绩库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排序。各区县考试成绩光盘、成绩册于5月15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市教育考试中心。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体育与健康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市教育考试中心与区县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县教育局要成立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监察部门及教育科(体卫艺科)负责人任成员,督促招生办和学校认真做好考务准备、考试组织及测试人员的选聘和业务培训工作。

  (二)严肃考风考纪。要教育考生及考务人员自觉遵守各项规定,服从管理,认真做好考前的准备工作。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和考生,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各区县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市教育考试中心举报电话:87806801或87809133。

  (三)加强安全教育。学校要指定专人带队,负责考生的来往安全。对接送考生的车辆进行安全检查,限额搭乘,不得超载。认真落实考生的考前体检和医务保障工作,加强考试器材和考场的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一概不得入内,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

  (四)完善过程考核。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过程考核的科学性,进一步完善过程考核的具体办法,保证过程考核的公正、准确;促进学校体育教学和阳光体育运动的全面开展。

  (五)强化督导检查。市教育局体卫艺处等相关处室和市教育考试中心等部门,组成西安市体育与健康考试监察团,分赴各区县进行指导和督察。各区县教育局也要设立中招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的督导、监察机构,对考试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督导、监察,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