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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经济学院09考研复试名单及相关通知(1)

2009-03-13 
报考经济学院的同学们,你们好!现将经济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报考经济学院的同学们,你们好!现将经济学院2009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复试规则:

  1. 复试规模:差额复试,参加我院复试的统考考生人数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40%;单考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名额单列;

  2. 复试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8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20%;

  3. 总成绩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4门总成绩/5+复试成绩(百分制)*复试权重+外语听力成绩(3分制);

  二、 复试科目:

  1. 外语听力:由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考试。

  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上午8:30-9:00,考生于8:15入场,8:25停止入场。听力考试满分为30分,按10%折算后计入总成绩中;

  考试地点:请于复试前登陆北京大学研究生院主页查询 。

  2. 专业课:

  统考(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综合考试(含:国际金融、国际贸易、货币银行学、财政学);

  单考:综合考试(含:国际金融、货币银行学)

  复试形式:闭卷笔试,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2009年3月21日上午9:30-12:30;

  考试地点:三教505

  三、资格审查:

  复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的考研准考证、身份证,同时须提交报名登记表、正式成绩单(本科)、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主页下载),往届生须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查验学生证。

  四、按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复试考生须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民币。

  五、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

  学籍,不合格者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研究生院审批同意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期满体检仍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2009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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