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诗词 字典 板报 句子 名言 友答 励志 学校 网站地图
当前位置: 首页 > 司法考试 > 复习指导 > 综合辅导 >

司法考试三大诉讼法比较(1)

2008-12-12 
近亲属概念

    近亲属的概念在司法考试中只是很细小的一部分,但是由于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刑事诉讼、民事诉讼以及行政诉讼对近亲属范围的界定各有不同,所以记忆起来极易混淆,但是如果考试中涉及到此,在这种纯考查记忆点的地方丢分的话,是十分不值得的,现根据相关法律区别如下,以祝大家记忆方便:

  一、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参考法条:《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意是: (六)“近亲属”是指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民事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参考法条:《民通意见》 12.民法通则中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三、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

  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行政诉讼中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3COME文档编辑

  参考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 行政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3COME考试频道为您精心整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更多信息在http://www.reader8.net/exam/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