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有关2009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申论热点分析之群发性事件分析的文章,请大家参考!
一、群体事件的发生。
所谓群体性事件就是指群众性矛盾纠纷事件,它的参加人数少则十几人,多则成百上千人,主要是指某些利益要求相同或相近的群众或个别团体、个别组织,在其利益受到损害或不能得到满足时,经过酝酿,最终采取集会、游行,集体上访、集体罢课、罢市、罢工,集体围攻冲击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和其他要害部位,集体阻断交通,集体械斗甚至集体采取打、砸、烧、杀、抢等方式,以求解决问题。据了解,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从1994年的1万多起上升到2004年的7.4万多起。①而且,其涉及面广、主体成分多元化,行为方式激烈,有一定的组织化倾向。究其原因,各种具体的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导火索。主要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因对政府出台的政策、措施不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包括对政策本身的不满和由于执行上的偏差和方法上的简单粗暴,使部分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对政策产生不满;二是因企业经营亏损、破产、转制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当停产、倒闭、被兼并企业的职工在工作安排和生活保障问题得不到妥善解决时,很容易引发群体上访甚至闹事事件;三是因征考试,大收集整理地搬迁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随着城市化过程的推进,农村土地特别是城郊农业用地被大量征用为建设用地后,由于土地征用补偿、征地后劳动力的就业和安置等相关政策不落实不配套,影响了村民的切身利益,从而引发群体性事件;四是因环境污染问题导致的群体冲突。随着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和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环境污染问题已成为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一个新的诱因,此类事件呈上升趋势。以下仅举几例。
1、据《联合早报网讯》综合各地报道,②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爆发农民抗议徵地群众冲突,村民遭警方殴打,两千多民众愤而包围派出所,要求释放被捕的农民和在当地观察的美国学者。这起案件肇因一九九二年,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三山港镇看中当地一块紧临广州市的十二点四平方公里土地,认为将来有极高价值,便以「预徵」方式,找来当地八个村代表,以恐吓手段,逼迫签下土地所有权转让预徵协议。但这项徵收自始至终违法,补偿承诺也没有兑现。村民突破重重阻力,去年取得这份预徵地的协议,今年起开始上访、陈情、检举。有关方面也强硬徵地。今年三月廿六日,当地政府强行填平土地时,遭数百村民成功阻挡。新选出的村委会支持村民抗争,数名村委员被拘留。
2、据《新快报》报道,③粤七成群体事件由拖欠工资引起。记者从广东新时期工会理论研讨会上获悉,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广东每年70%的群体突发事件由拖欠克扣工资引起。调查数字显示,2004年因拖欠工资引发的30人以上群体性事件787宗,人数7.64万人。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统计,广东每年70%的群体突发事件由拖欠克扣工资引起。
3、由著名环保组织自然之友编写的2008年环境绿皮书《中国环境的危机与转机(2008)》近日出版,绿皮书披露:近年来,各地因环境污染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呈增长之势主要原因是环境污染严重威胁了职工基本的生存权,工种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另据新快报讯报道:④《山西临汾村民集体下跪要求化工厂停产》。据报道,山西临汾尧都区魏村镇吴家庄中心小学附近一家非法化工厂肆意排放含苯废气和废水,导致该校学生和吴家庄村民出现不同程度的头痛、恶心等症状。当地村民在工厂门口抗议,并集体下跪,要求工厂停产,截至2日已持续了3天。
直接利益冲突是引发群体事件的主要原因,但“无直接利益冲突”也日益蔓延。全国政协窦瑞华委员在十届五次会议上提出,⑤ “无直接利益冲突”现象在中国不少地方蔓延,已成为构建和谐社会不能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窦瑞华说,“无直接利益冲突”指没有直接利益关系者参与的社会冲突。如去年四川广安医疗事考,试大收集整理故冲突,江苏金坛集资纠纷,广州因交通事故导致民众围攻、警察流血殉职等群体事件,参与者多数都与冲突起因无直接利益关系。“无直接利益冲突”的发生次多面广,矛盾焦点主要集中于权力部门。这表明中国改革发展进程中长期积累的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引发社会情绪异变,导致执政的民意基础在流失。如果不认真对待,任其发展,这些积怨将如高压岩浆寻求突破、高温干柴等待火星,后果不堪设想。
“无直接利益冲突”近年已引起了中共高层的注意。《求是》杂志2007年第3期发表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罗干的文章称,有的参与群体性事件的群众,自己并没有直接利益诉求,而是借机宣泄长期积累的不满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