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大力推行中水回用。我省水资源匮乏,推行中水回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水资源紧张状况。同时,还可以筹集一部分资金,减轻污水处理厂运行负担,以保证稳定运行。为此,今年我们在污水处理厂设计和建设中,重点考虑了中水回用,并把重点耗水行业使用中水,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目前,全省已建成的48座污水处理厂,有11座实现了中水回用,每天回用34万吨。在新建的99座污水处理厂中,有64座考虑了中水回用;其中,省环保局直接和协助建设的32座污水处理厂,有23座签订了中水回用意向。
第五,加强运行监管。为解决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率不高问题,我们每个月都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对运行不达标的污水处理厂,责令相关市政府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力地区,实行了“区域限批”。同时,省政府还安排专项资金,对所有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全部安装了在线监测系统,并与建设和环保部门实现了联网,有效地提高了运行效率。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达到了81.7%,比去年同期提高了近20个百分点。另外,为解决污水处理厂运行资金不足问题,省政府已明确,从明年起,取消各市上结的10%污水处理费,全部用于污水处理厂运行。
总的看,我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运行比较稳定,新建污水处理厂进展较为顺利。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受一些主客观因素影响,目前全省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矛盾和问题:
一是建设进展不平衡。从全省情况看,经济条件好的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进展较快;经济条件差的市,则相对慢一些。明年,全省有32座污水处理厂要开工建设,而且要当年建成,任务十分繁重。另外,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也亟待加强。
二是配套管网建设相对滞后。由于有些县财政困难,配套管网建设资金尚未全部落实,与主体工程相比,管网建设较慢。
三是前期准备工作有些不足。今明两年,全省要建成99座污水处理厂,时间紧,任务重,有些地区一时难以适应,污水处理厂建设前期准备工作相对滞后。
四是原有的污水处理厂急需提标改造。国家新出台的标准要求,重点流域的城市污水处理厂要执行一级A标准。但目前我省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都是按照国家二级标准设计建设的,要达到新标准要求,还要加大投资力度,进行提标改造。
五是运行机制尚需进一步健全。我省污水处理费标准偏低,居民平均每吨水0.5元,不能满足污水处理厂运行需要。同时,污水处理费收缴率也偏低。去年,有的市收缴率不足50%,有23个县城尚未开征。再有,污水处理厂建设及运行管理规章有待进一步修改完善,监管及责任追究制度也尚需完备。
对这些矛盾和问题,我们要在今后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加强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有关措施
最近,国务院出台十项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措施,给我省加快建设污水处理厂,带来了难得的机遇。一方面国家将加大对污水处理厂建设的资金支持力度,有利于我们加快建设;另一方面因钢材、水泥等价格下降,可降低建设成本。为此,省政府将进一步抓住机遇,加大工作力度,从四个方面采取措施:
第一,集中力量,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一是加强前期工作。对明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我们要组织发改、国土、建设、环保等部门,全力做好前期工作,力争在年底前完成,为明年开工建设打好基础。同时,对未达到一级A标准的污水处理厂,我们将组织各市尽快制定并实施提标改造计划。二是抓紧筹措资金。经沟通协调,国家环保部已同意将我省未列入辽河治理“十一五”规划的污水处理厂,纳入辽河治理和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并给予资金支持。在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省政府也要拿出专项资金,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还要督促各市抓紧筹集资金,以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三是加强调度。对在建的和明年开工建设的污水处理厂,我们继续坚持月调度制度。对急需解决的问题,随时调度,及时研究解决。近期,省政府还要组织一次大检查,进一步督促各市加大力度,以确保明年底全部按期完成建设任务。
第二,加强监管,确保稳定运行。对已安装或将要安装在线监测系统的污水处理厂,我们要建立和完善运行机制,确保运行经费,以实现稳定运行。对已联网的在线监测系统,要及时准确地将监测数据传输到建设和环保部门,并实行通报和警戒制度,以实现对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全过程实时监控。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运行率比较低的,我们要实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制定政策,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一是大力推行中水回用。省政府将制定相关政策,凡是有条件使用中水的企业,鼓励和支持其使用中水。同时,要进一步把好项目审批关,引导具备条件的地区和企业,积极利用中水。二是适时提高收费标准。国家要求今年底前,污水处理费收费标准要提高到每吨水0.8元以上,我们将组织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落实。同时,我们还要制定污水处理费征收办法,进一步完善征收机制,以保证足额征收。三是积极探索管理新机制。省里将成立污水处理厂运行服务公司,强化服务,统一采购,统一维修。同时,我们还将积极引导各市委托专业公司来运营,进一步减少冗员,降低运行成本,提高效率,以保障正常运行。
第四,明确责任,推动工作落实。省政府已将污染减排和辽河治理纳入了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并作为“一票否决”的硬指标,其中就包括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的内容。明年初,省政府要对各市和省直相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考核。对没有完成建设任务、运行不稳定的地区,取消评比卫生城、环保模范城、创建生态市资格,并实施“区域限批”。同时,还要对主要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以进一步促进各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工作的全面落实。
多年来,省人大一直十分重视环保工作,特别是在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上,更是给予了格外关注和有力监督。仅“十五”以来,省人大领导就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条子河污染、沈抚灌渠整治、重点污染源治理等一系列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十多次专门视察,省人大每年还组织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有力地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今年,省人大7位副主任带队赴各地视察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2次对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进行专题调研。同时,还指导沈阳经济区各市人大启动了辽河治理联合行动计划,有力地推动了辽河治理和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工作的深入开展。
总之,确保污水处理厂按期建成和稳定运行,是改善全省环境质量、实现辽河治理目标的重要措施,也是扩大内需、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有效办法。我们将按照本次常委会的要求和部署,科学组织,有效工作,努力做好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行工作,为完成辽河治理各项任务,不断开创全省环保工作新局面,继续做出不懈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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