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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网民对网上购物存在的意见及解决问题的办法调查报告(1)

2013-03-19 
接受买家对商品质量和服务的投诉,协调卖家进行处理,自己本身不承担责任和义务,以致一旦卖家不肯处理,网络平台商也不管的局面,使得消费者权益得不到很好保障。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经济快速兴起,网上购物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成为人们日常消费的一部分。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第十八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的统计报告》发布的信息,至2006年6月30日,我国内地网民总人数已达1.23亿;其中,经常上网购物的约有3000万人,与去年同期相比,经常上网购物的网民增长50%,显示出这种新的购物方式的潜力。也被人们称为“宅”经济的最主要的体现形式,但是在网上购物这一新生事物快速兴起的同时,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影响了健康有序的发展。本次调查就是根据网民对网上购物存在的问题的调查和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方法。

  一、 调查结果显示,在是否有网购的经验中,愿意并且有过网购经验的占56%,愿意尝试但是没有网购过的占32%,不愿意不敢兴趣的占9%,觉得没有必要的占3%。结果显示对网购有兴趣的人还是站在大多数,网络购物为大多数人特别是年轻人所接受,其中,女生网购的比例比男生的多。

  二、 在多数选购商品的类型上,图书音像占27%,电子产品13%,食品保健类占34%,化妆品保养品22%,其他占4%,在网上购物的商品大多为小额的消费品为主,主要是食品和化妆品类的商品展大多数。

  三、 在对网民所选择的网站看,淘宝网占33%,当当网占12%,易趣网占5%,卓越网占25%,其他25%从结果看出,选择比较多的网站大多有较好的信誉形成体系,买卖双方诚信度成为重要的评分标准,购物相对比较透明,对消费者有较好的保障服务。

  四、 调查中显示,有过纠纷的人占到42%,网上购物存在着较大的问题,出现纠纷的情况时有发生,表现出来网购的一定的不安全性。

  五、 对网购出现的问题,主要有网上支付不安全,黑客嚣张打击不力,有泄露账号密码个人信息等危险占11%,毕竟看不到实物,最后商品和实物不符合占33%,销售者和消费者互相不了解,找不到,担心上当受骗的占12%,一些名气比较响的B2B\B2C平台,其供应商都是缴费会员,供应广度和深度都因此被垄断以及限制,其提供的商品不一定全面和有优势占4%,售后服务无保障,尤其对耐用消费品占15%,宣传不实,买来无用无法退货占17%,运输过程损坏,时间过长占18%。

  总结以上的结果,网民对网上购物的意见主要有一下几个方面。

  一、 图片与真实商品不实

  一些卖家在网上对商品进行广告宣传时,常常含有虚假成分,比如网上展示的商品外观,介绍的商品性能,与该商品的真实情况相差很多,以虚构、夸大来误导消费者。网上买到的东西,有许多是与网上看到的及卖家承诺的东西有很大差距的,比如,一件号称合身的衣服买到后却不合身。网上的样式、款式及外观与实际不符,如买到的手机电池,就是明显的例子。

  二、 责任的不明确行

  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出现损坏的问题等,许多消费者经常反映,在网上购物时,订单也下了,款也付了,但是要拿到货,却要等很长时间,有的甚至还等不到货上门,与卖家交涉,卖家往往会把责任推给快递公司,而快递公司又不承认,双方互相推诿,消费者利益得不到重视。

  三、 售后服务没有保障。

  网上购物之后,售后服务很难得到保证,尤其是一些技术含量很高,体积不大,便于快递的商品,如手机、MP3、U盘、电话配件等等,卖家一旦出手,商品如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就很难找得到人,售后服务、“三包”等等形同虚设。因为不是面对面的交易,当货物出现问题,交涉叫为困难。

  四、 卖家单方设置不平等格式条款

  一些卖家往往利用网上协议书设圈套,在“我同意”、“我接受”之类的格式条款里,隐藏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一旦发生质量和服务纠纷,消费者由于点击认可了这类按纽,只能自认倒霉。

  网上购物出现这些问题,往往是因为以下原因:

  (1)法律法规滞后,互联网经济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至今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我国处于法律法规滞后现状,以致造成网上交易管理的两在难题。

  1、主体责任难以确定,先是卖家。互联网是一个虚拟世界,所有行为都可以虚拟,身份也可以虚拟。卖家大多在某一个网站设立一个“商铺,买家只有通过卖家在网络上提供的信息了解对方,购买商品,至于卖家到底是何许人,是否存在欺诈,商品质量、服务是否如同广告宣传,真实信息的主动权不在买家,因而从交易伊始,就存在了隐患。从另一方面,卖家由引就可以大肆误导,甚至于,欺诈消费者,而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其次是网络。网络中涉及购物交易大致是三类:一是大的门户网站建立的商城,诸如搜狐、网易、新浪等。正是由于交易对象的不确定性,所以在实践中,中介方(网络平台商)和卖家常常互相推诿,推卸责任,最终消费者受害。

  2监督管理难以到位。卖家在网上开店铺,搞经营,无须到工商部分注册登记,是一个真空。一旦发生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生欺诈行为,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即使介入进行监督管理。

  (2)再有是对网上购物的认识不一

  1、买卖双方的认识问题,对于买家,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选择面广、价格相对便宜的特点,有着较大的吸引力。在现实中,买家对安全性高度重视,但是,重视归重视,担心归担心,一旦进入具体交易过程,大多数买家都是马虎随意、轻信、心存侥幸,防范意识淡薄,自我保护能力差,一旦遭遇欺诈,往往自认倒霉。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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