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加强系统各级作风建设,与正在开展的“作风建设年”活动结合起来,认真梳理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着力解决当前干部职工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一些单位执行力、贯彻力不强,部分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工作效能不适应等问题;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大力弘扬五种风气(争取第一的志气、攻坚克难的勇气、是非分明的正气、团结友爱的和气、健康文明的风气),创建五型机关(严格管理型机关、高效服务型机关、学习创新型机关、廉洁奉公型机关和人文和谐型机关),广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推进工商文化建设,努力打造勤政、为民、务实、清廉、高效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4、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建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探索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将工作效能量化,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健全岗位责任制,将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及工作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标准,做到职责分明、任务清楚、要求明确、便于考核;推行行政问责制,建立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改进优化不同岗位工作流程和运作方式,切实提高执行力。
5、全面推行廉政风险点防范管理工作。根据新“三定”方案,准确界定单位、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工作运行程序,制作工作流程图;围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干部队伍、财务管理、基本建设等环节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分级、分类监控,通过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遏制、消除风险源,逐步建立以人为点、以流程为线、以岗位为面、以制度为支撑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围绕推行“阳光”政务,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局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深入查找问题
要通过自己找、群众提、领导点、互相帮的方法,认真查找本单位、本部门素质效能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切实解决与科学发展不相适应,群众关注、基层反映强烈,涉及工商部门素质效能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制度措施,明确责任人,明确整改重点和努力方向。
(三)完善规章制度
通过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以岗位责任制来明确工作职责,以首问负责制明确服务主体,以服务承诺制来落实服务内容,以限时办结制提高工作效率,以公开办事制来推进政务公开,以民主决策制来强化群众监督,以绩效考核制来评价工作实绩,以责任追究制来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程序,堵塞管理漏洞,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实现以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管人管事管物。
第三阶段:考核总结阶段(9月下旬至12月上旬)
(一)自查总结。“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基本结束时,要组织开展全面深入的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在认真系统总结的基础上,向干部职工通报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满意度测评。要把贯彻市局党组的部署要求、解决突出问题、群众是否满意作为评价“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成效的重要内容。在自查总结的基础上,采取背靠背、面对面等方式,对“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满意率85%以上为及格,90%以上为良好,95%以上为优秀。要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措施,确保在“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中,查找的突出问题得到全面解决。
(三)考核验收。要将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内容,认真进行考核,结果记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
四、切实加强对“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是省市局党组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要把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作为今年的重要任务,作为检验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方面,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点内容,始终摆在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落实领导责任。市局成立“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市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市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办公室、人教科、法规科和监察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负责活动的具体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宣传、考核等工作。各县(市、区)局(分局)也要成立“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投入足够精力,认真抓好落实。
(二)加强督查指导。市局将派出督导组,加强对县(市、区)局(分局)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导和检查。督导组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及时向市局党组做好汇报。县(市、区)局(分局)也要加强基层工商所开展活动情况的督导和检查。
(三)突出活动特色。各单位要在认真做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和本部门的实际,探索素质效能建设新路子,大胆做好“自选动作”,形成特色,推进“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的有效开展。
(四)搞好舆论引导。要充分运用《简报》、《甘肃工商时讯》、政务网等载体,宣传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宣传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宣传先进典型,促进活动的深入开展。
(五)注重统筹兼顾。“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与“作风建设年”、“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推进年”活动互为一体、相互联系、相辅相成。必须要统筹协调,合理安排,把握好进度和节奏,做好结合文章,相关环节可以同步进行,使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努力达到预期目的。
各县(市、区)局(分局)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市局开展“素质效能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