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是全面开展安全评价,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国家、省安监局有关规定要求,我市及各县(市)区认真实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工作。各级非煤矿山安全整治领导办公室及安监、国土等部门都召集所属矿山业主开会,宣传讲解有关政策规定及申请审批程序,督促矿山企业及时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安全现状综合评价,指导企业做好申办文件资料准备工作,各级安监部门也在认真做好发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我市将通过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实施,再淘汰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进一步提高办矿水平,从源头上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依法行政,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力度。
一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一系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提高机关效能;按照“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要求,辩证处理好两者关系,强化服务观念,对各类违法行为坚决打击、决不姑息,同时帮助企业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经费,指导企业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履行经营者的安全管理责任。二是持之以恒地开展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把日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同开展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事故隐患,认真搞好整改,最大限度地遏制重大、特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发生;围绕安全生产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督查活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单位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完成;同时对前阶段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检查中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登记建档,明确整改措施和要求,落实责任人员,定人、定时、定措施、定要求,并及时进行复查和回访。
最近,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配合做好〈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市政府发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执法检查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自查工作,组织安监、国土、公安等有关部门组成安全检查组对连江、长乐等部分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执行情况进行督查,从督查情况来看**市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能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已经初步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的道路。但是,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有,部分私营企业安全意识不强,还存在只追求经济效益的现象;乡镇一级没有安全生产执法权,部分乡镇存在安全生产管理断档现象;安全监管人员不足,难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