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选举结束后,应由选举工作人员将全部选票(包括有效票、废票、弃权票)整理后封存,并填写选举结果报告单,选举结果报告单一式3份,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各1份,村委会自留1份存档备查。
5、另行选举。
按照有关规定,当选名额不足的,应当在30日内就不足名额另行选举。另行选举是投票选举大会的延续,适用正式选举的程序和方法。
6、村民小组长推选。
村民小组是村委会下属的基层组织,是村民自治的一个层次。村委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在15日内组织村民推选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
村民小组长的基本条件是:年满18周岁的本组村民,有一定群众威信;廉洁奉公、办事公道;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热心为本组村民服务。具体条件,要结合各村、组实际确定。
村民小组长由村委会派人主持召集村民小组会议产生,应先由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推荐候选人,然后由村民投票表决。村民小组会议应有本组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参加,候选人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各村民小组长产生后,村委会应张榜公布并造册登记报镇人民政府。村民小组长任期与村委会成员相同,可以连选连任。为减少村组干部职数,减轻群众负担,村委会成员可以兼任村民小组长。
第三阶段(4月19日至5月20日)主要任务是:工作交接、立卷归档、任前培训、建章立制、确定分工、检查验收、工作总结等。
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村应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发动村民依法修订以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要形式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以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民主评议、村民委员会定期报告工作等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民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制度,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水平。
新一届村委会产生后,上一届村委会应当在5日内向新一届村委会移交公章、办公设施、财务帐目、经营资产、工作档案等有关资料和物品,以及其他工作事项。参加交接工作的人员包括:上一届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村民委员会会计;新一届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村民选举委员会全体成员。并邀请镇驻村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成员、村党支部成员、村民代表等参加。党总支部的工作交接原则上要求村民委员会工作交接后随即进行。其交接的方式和内容,严格按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有关规定进行。
新一届村委会要及时召开第一次会议,确定人员分工,制定任期目标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同时根据需要切实加强调解、治保、妇女、共青团、民兵、计生、卫生、安全协管等配套组织建设,及时设立人民调解、治安保卫、公共卫生、计划生育等委员会,由村委会成员分工负责有关工作。原则上村级“两委”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兼任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以利于工作的开展。依法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议等村民议事组织。
为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新一届村“两委”班子选举产生后,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文件要求,根据各村实际制定出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要突出以下重点:一是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二是切实加强村级民事代办点的建设;三是全面推进村务公开;四是千方百计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五是完善机制,加强对新班子的管理。
各村要认真总结工作,并将书面总结于5月20日前上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组织领导
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宽、时间集中、任务繁重,各村一定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规范操作,精心组织,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一)建立工作机构,切实加强领导。镇上成立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换届选举工作。各村也要分别成立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村换届工作。各村党支部书记任组长,两委会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工作,认真落实党支部书记换届选举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对重视不够、指导不力、违规操作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认真调查摸底,做好前期准备。一是对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进行一次调查摸底,全面了解党员群众现状及存在问题,认真加以分析研究,根据各村情况,制定具体的换届选举实施方案;二是对软、弱、涣、散的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要及时进行整顿建设,对应换届村没有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合适人选的,可以从镇机关下派干部挂职、交流任职等形式予以解决。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和参加推荐的群众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文件以及本村换届选举的方案,为换届选举做好扎实的思想组织准备。
(三)严格依法办事,加强监督指导。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组织开展换届选举工作,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注意研究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认真解决村组织换届选举中“贿选”问题的通知》精神,切实解决换届选举中的贿选问题。要坚决防止宗族、宗派、宗教及邪恶势力干扰、影响选举工作,对扰乱选举的,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查处。镇上成立换届选举驻村指导组,加强对各村换届选举工作的指导督查。
(四)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培训管理。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成员,特别是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要及时进行培训,加强教育管理。要帮助新班子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理清工作思路,健全规章制度,制定任期目标、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计划,确保新班子顺利开展工作。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要广泛宣传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做好党员群众的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同时,做好换届选举的资料归档工作。
各村要于2月26日前将村级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方案报镇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