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严格纪律约束。着眼于严格纪律约束,狠抓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使广大干部勤政廉政,确保奋发赶超取得实质性进展。突出抓干部作风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年年抓,月月抓,时时处处绷紧干部作风建设这根弦。加强干部作风督查,实行更为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对那种不思进取、拖拉懒散、无所事事、得过且过的庸人作风,必须坚决整治;对那种推诿扯皮、效率低下、只说不做,贻误奋发赶超时机的恶劣风气,必须予以纠正和鞭挞;对那些仗权设卡、谋取私利、严重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行为,必须从严查处。各级各部门对县委、县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凡发现散布不利于奋发赶超的言行,我行我素、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不作为或乱作为以及执法犯法、损害群众利益,对奋发赶超设阻力的现象,必须依纪依法从严从快处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加强党内监督,依法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继续保持查办案件工作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相关规定,严禁超限额开支招待费,严禁超标准超编制购车,严禁公款旅游,并对全县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小金库”进行全面彻底治理。
4、完善评判机制。考核机制要与奋发赶超战略有机结合起来,要实行更为科学规范的目标管理考核,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的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完善工作目标考核机制,严明责任,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头上有压力。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以奋发赶超的成效论功绩,定升降,评先后,凡不能如期按质完成目标任务的都要受到批评,主要领导不能评先评优,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的决不心慈手软,严肃追查,凡工作成绩突出的都要受到表彰,干部提拔重用要向在奋发赶超中做出实绩的干部倾斜。
5、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制度,加强对人大、政协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法律监督、工作监督、人事监督职能和人民政协的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作用,积极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推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发展和壮大爱国统一战线,充分调动各民主党派、无党派和工商联组织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全县上下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强大合力。重视舆论监督,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应对新闻媒体能力。着力抓好普法工作,坚持依法行政,加快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同志们,“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振奋精神,开拓创新,同心同德,扎实工作,坚持科学发展,奋发赶超,为早日跻身全省十强、实现富民强县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