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07年纠风工作基本成效
2007年,我州纠风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纠风专项治理为重点,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是教育乱收费得到有效治理。全州中小学严格执行九年制义务教育“一费制”、高中择校生“三限”政策和“两免一补”政策,共减轻学生家庭经济负担5836万元,受益学生299万人。严肃查处和纠正教育乱收费,清理违规收费项目18个,查处学校乱收费16万元,取消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代收费、服务性收费减轻学生家庭负担455万元,向学生退还各种乱收费10万元,一名责任人被免职。严格执行学校收支两条线和零户统管,实行收费公示,搭车收费现象得到有效治理。中小学在正规教材以外征订学辅、教辅资料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实行农村中小学校报刊征订费用限额制,切实减轻了中小学校的负担。
二是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不断深入。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的品种和范围不断扩大,标的总金额达7878万元,占全州16个国有医疗机构购药总金额的80%,省级定价药品降低总金额约25万元。对重点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了政风行风评议,促进医德医风不断好转,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监部门严肃查处医疗服务、药品生产经营及流通中的违规违法行为,取缔无证经营医疗服务、清理销毁假劣药品和医疗器械,维护了群众的权益。部分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逐步探索医院与药店同药同价的处方售药方式,切实减轻群众的药费负担。
三是农民负担监管工作扎实深入。各级纠风办协同有关部门加强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保证政令畅通,州、县市纠风办建立54个涉农负担监测点,对农民负担以及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查处,农民得到实惠21563万元。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23起,涉及金额15万元。有效保障中央惠农政策的落实,维护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四是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取得实效。州、县市教育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确定了1至2个重点被评议单位,从社会各界聘请行风评议员组成评议组,对被评议单位的行风建设进行重点评议。各级评议组向被评议学校和医院提出31个问题、整改建议48条,解决不正之风问题23个。同时在全州开展了教育系统上年政风行风评议整改情况的跟踪检查。通过开展政风行风评议,有效地促进了被评议部门工作作风的好转,卫生、教育方面人民群众反映较大的不正之风问题,得到了及时的纠正和整改。
五是企业评议成效明显。在2007年企业评议行政经济管理或公共服务部门工作中,州、县市社会评议和集中评议大会按规定完成。在县市评议中,有两个部门评议不满意率超过30%,被黄牌警告,责令限期整改。州企业合法权益保障委员会对在评议中满意率低于80%的5个部门,重点整改督促。企业评议工作的开展,对行政经济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改进政风行风,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不断改善和优化我州经济发展软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六是“政风行风热线”和“政风行风监测网络”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2007年共播出“政风行风热线”节目50期,有关行政机关及公用事业单位的126位领导走进直播间,通过热线电话与群众直接对话,接受群众的咨询和投诉。“政风行风热线”受理电话、短信、电子邮件1002个,现场答复群众反映问题792件,州政府纠风办督办或转办210件,办结率100%。群众反映的各种问题得到及时处理和解决。同时“政风行风监测网络”有效运作,为实现群众对社会事务的监督权、知情权、参与权搭建了良好的平台,进一步促进了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政风行风好转。各级政府纠风办根据政风行风监测网络反馈的信息,及时解决涉及侵害群众环境权益、惠民政策不兑现等民生问题,保障和维护了群众的利益。
七是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较好成效。坚决纠正侵害农民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州监察局、州政府纠风办严肃查处截留、拖欠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款案件1件。深入治理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全州对159家重点污染源进行了检测和监察,对不能稳定达标的45家企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对五家违法排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治理公路“三乱”成果进一步得到巩固,在国务院纠风办和省政府纠风办暗访检查中,我州境内公路没有发现公路三乱问题,受到检查组的肯定。出租汽车行业通过专项治理和规范秩序、实行燃油补贴等综合措施,从业人员的负担有所减轻,有效地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清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的不正之风进展顺利,我州清理范围内项目31个,项目符合建设工程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我州纠风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离党委、政府的要求,离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一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纠风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到位,对纠风工作重视不够、领导不力,存在松懈厌战情绪,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二是纠风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工作的统一性、协调性较差,一些地方和部门的纠风工作比较薄弱,纠风工作发展不平衡。三是我州绝大多数县市的纠风工作机构不健全,纠风工作的人员有限,工作经费难以保证。四是不正之风源头治理力度不够,不正之风深层次根源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二、2008年纠风工作的主要任务
我州2008年的纠风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州委、州政府的中心工作,以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不断拓展纠风工作的新途径。以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基本要求,不断强化行风建设的新举措。以企业评议和政风行风热线为载体,不断搭建密切联系群众的新平台。以贯彻执行“四项制度”为契机,全面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以源头防治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预防不正之风的新机制。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根本标准,务求取得纠风工作新成效,为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大理提供有力保证。 (一)加强“两项督查”,保障中央宏观调控措施和惠民政策的落实
一是抓好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措施特别是价格监管方面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国家的调控政策,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加大执法执纪力度。要严格控制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调整,坚决纠正擅自提高供电、供气、供水、供暖等公用事业价格的行为。重点加强粮、油、肉、禽、蛋、液化气等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控,从严查处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合谋涨价、串通涨价、停供限供、囤积居奇和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缺斤少两、变相涨价,以及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秩序等行为,要依法严惩,确保中央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保障群众的基本生产生活需要。
二是抓好中央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今年,国家将在全国城乡普遍实行免费义务教育、进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出台一系列惠农政策。国家这些惠民政策的贯彻落实,必将对大理的经济社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因此,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切实担负起责任,确保这些政策措施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要重点围绕国家财政投入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落实配套资金,并严防财政资金发生“跑、冒、滴、漏”,坚决纠正和查处截留、克扣、挪用涉农补贴款等行为。
(二)深化涉农负担、教育收费、医疗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
一是抓好涉农负担专项治理。温家宝总理对全国纠风工作会议作出重要批示:“最近,一些地方农民负担有些反弹,各种名目的收费又有所增加,会议要强调减轻农民负担的问题”。因此,我们要发挥纠风工作职能,切实减轻农民负担。一要加强对涉农收费的监管,坚决纠正和查处涉农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集资摊派问题。二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健全完善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涉农收费公示制度,让群众对村级财务清清楚楚,筹资筹劳和交纳费用明明白白。三要采取有效措施纠正新农村建设中不顾农民实际承受能力强拆强建、盲目建设等加重农民负担的问题。四要进一步清理和取消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五要充分发挥我州政风行风监测网络的作用,加强对农村土地突出问题的监管和信息收集,坚决纠正和查处农村土地承包、征占农村集体土地和农民承包地中的各种违纪违法行为。对违规加重农民负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能让搞不正之风的单位和个人中饱私囊,逍遥法外。
二是抓好教育收费的专项治理。全力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投入和监管责任,确保教育经费按时、足额到位。重点查处挤占、截留甚至贪污、挪用教育经费行为。加强学校收费管理,改革完善教育收费、教育经费支出管理制度,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和套取教育经费。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保证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真正享受政策。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保障农民工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继续执行公办普高招收择校生 “三限”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禁止任何部门和学校统一征订教辅材料和违规开办有偿补习班。加大教育经费专项审计力度,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抓好医疗卫生方面不正之风的专项治理。各级纠风办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督促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各项措施。积极推进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完善医保结算办法,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配合有关部门重点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和商业贿赂,组织开展医药价格专项检查,打击价格违法行为,坚决纠正各种乱检查、乱加价、乱收费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和违法行医行为,确保群众用药安全。严格落实公立医院院长行风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建立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医德医风考评长效机制。
(三)突出抓好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监管,确保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资金安全
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审计和财政监督,坚决纠正资金拨付、分配、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保证资金安全运行。对贪污、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社保基金要规范征缴、支付和管理行为,方便群众领取,及时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发挥好保障功能。住房公积金要改进管理和服务,简化手续,提高效率,促进公积金贷款发展,使更多的中低收入家庭受益。扶贫专项资金要真正用在贫困地区、用于贫困群众,发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救灾专项资金要确保全部用于救济受灾群众和灾区恢复重建。各级行政监察机关以及政府纠风办要督促有关部门,从制度上加强和改进资金监管,进一步完善资金存储、使用制度,健全风险控制长效机制。健全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制度,严禁资金违规投资、运营、使用,对随意干预资金管理使用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领导责任。
(四)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是全面加强行业作风建设。各级政府纠风办要督促各部门各行业严格按照中央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行风建设责任制,全面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公共服务行业要强化职业道德建设和行业行为规范,坚决纠正利用垄断地位限制消费者权利、设置服务陷阱、推行强制服务和指定消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不正之风。行政执法部门要重点开展涉及群众利益执法活动方面的自查自纠。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要加强自律,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方面发挥更大作用。要以“诚实守信、服务为民”为主题,开展与民生关系紧密部门、行业基层窗口单位的行风检查。各部门、各行业要进一步创新形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完善有关制度,切实改进管理和服务质量,提高群众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