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继续抓好整改落实结合起来,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要进一步抓好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兑现向群众作出的承诺,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促进两个批次无缝对接、连续深入、有机结合,确保整个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圆满。要注意加强两批学习实践活动的协调联动,把学习实践活动中形成的科学发展共识、富民惠民政策、体制机制成果等进一步贯彻落实到基层;对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梳理和查找出来的需要统筹协调解决的问题,要投入足够力量,共同研究解决,真正给基层党员、干部和群众一个满意的交代。
四、加强指导,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
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各项要求落到基层,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具体工作中,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既要把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认真落实到位,又要给基层留下足够的创造空间。中央强调,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注重简便易行、简化程序,并不是简化工作,更不是降低标准、放松要求。各地在活动中,要把握好两个方面:一是要严格把好规定动作关,确保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不打折扣,不走样。尤其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细化规定动作的措施要求。二是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积极创新自选动作。市里制定的“1+4”方案,所提的要求也是比较原则的,给基层留下了创造空间。各地要在坚持总体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实际,大胆创造,选好自选动作,丰富活动内容,创造出行之有效的方式和载体。
二是加强指导、以点带面,做到重点突出、整体推进。既要保证活动的覆盖面,又要突出重点。针对党员在学习实践活动不同阶段的思想认识问题,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引导工作。尤其是要引导广大党员群众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为了人民、造福群众的理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为了让“人民群众得实惠”,进一步增强基层党员群众的机遇意识、参与意识。要高度重视抓好流动党员的学习实践活动,认真落实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制定的《流动党员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办法》,尽最大努力让所有党员都能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突出重点,就是要抓好三个群体:一是乡(镇)、街道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二是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尤其是支部书记;三是选派干部和选聘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要教育引导上述重点对象,既要高质量高标准做好自身学习实践活动,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又要及时领会上级精神,加强对本地本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三是强化宣传、典型示范,做到有声势、有亮点。既要保持声势、营造氛围,又要把握分寸、注意节奏。要根据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加强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宣传栏等媒体,用基层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文件和指示精神;大力宣传生动感人的先进人物和事例典型;要注意总结推广各地学习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反映科学发展取得的新成就。对学习实践活动的宣传要坚持实事求是、把握分寸,既保持声势,又注意节奏,既保持数量,更注重质量,努力提高宣传的社会效果。
同志们,开展好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意义重大,使命光荣,任务艰巨,希望大家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努力把学习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向中央和省、市委交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