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食品安全委员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06年13市州所在城市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方案》和市食安委《关于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进行自查验收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迎接省上对我市食品放心工程的综合评价工作,从11月开始,我们对照省上制定的《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综合评价细则》中卫生部门工作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崆峒区食品放心工程实施进行认真的自查综合评价,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自查验收形式
采取现场检查和查看资料相结合的办法,对照甘肃省《食品放心工程管理指标综合评价细则》及市食品安全委员会下发的《食品安全督查》中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进行评价验收。
二、基本情况
崆峒区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885户,其中:餐饮业1085户(包括学校食堂42户,建筑工地食堂43户);食品经营656户;食品生产加工144户。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584户。有从业人员4865人,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4583人。卫生许可证和健康培训合格证的持证率分别为84.1%和94.2%。
三、主要工作成效及完成情况
(一)组织领导。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领导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先后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平卫发[2006]353号)、市直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平卫发[2005]403号)和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领导小组(平卫发[2004]94号),局、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全年主持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达4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卫生监督所领导分别做了重要讲话,将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食品安全内容纳入目标管理,市卫生局与市卫生监督所签定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了具体的考核要求和办法。市卫生监督所根据本市情况,制定了《食品放心工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和《平凉市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施方案》,目标具体,责任明确,操作性强。2006年,特别加强对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量化评分,量化分级达100%;“五类”食品(面粉、食用油、大米、食醋、酱油)卫生许可合格率达80%,大中型食品超市(3个)散装食品规范销售达100%。市卫生局及市卫生监督所会同市工商、商务、质监等部门互相配合,联合执法检查、督查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达5次。
(二)监管保障。一是制定了《平凉市食物中毒应急调查处理预案》和餐饮业卫生管理各种工作制度,及时向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报送食品安全信息;二是制定了《食品安全信用评价制度》、《食品安全信用监管制度》、《餐饮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等综合监管工作制度;三是制定了《2006年全市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重点、目标、内容和工作要求;四是制定了《市直卫生系统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行政执法奖惩和责任追究;五是食品放心工程实施经费未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三)措施落实。全面开展了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工作。一是开展了农村食品卫生整治。针对农村食品卫生经营状况,重点对崆峒区农村食品市场无卫生许可经营单位、餐饮以及经营掺杂使假、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地点和无产品合格证食品进行了集中整治。其中无卫生许可证经营38户,不符合餐饮业许可条件21户。没收销毁“三无”食品(包括无产品合格证的儿童食品)431kg。对无证经营单位经现场审查符合许可条件的12户,依法予以许可;对不符合卫生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整改后验收基本达到许可要求的8户依法办理了食品卫生许可证。对经整改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过程卫生无法达到卫生许可条件的13户餐饮单位分别依法予以警告或取缔。二是建立了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按照两网建设的要求,制定了《崆峒区餐饮业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确定了试点工作单位,聘任了崆峒区乡镇助理卫生监督员40名,由助理卫生监督员履行农村食品市场的辅助协查职责,收集掌握无证经营、制售假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信息,举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规范“两网”建设资料。截止目前,发放“两网”建设资料分别为《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1038份、《餐饮业明示公约》860份、《餐饮业安全责任书》860份和《农村餐饮经营户(承办经营红白事聚餐)备案登记表》432份。
三是开展了保健食品的专项整治。按照卫生部的通报,重点打击了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对片剂、胶囊剂普通食品的标识进行了检查,未发现假冒产品。四是开展了以餐饮单位餐饮具消毒为重点的专项整治。重点对餐饮具的消毒方式、方法、消毒剂浓度的配制、消毒设备的正确使用和从业人员掌握消毒卫生知识情况进行了检查。大多数大中型餐饮单位均配备了热力消毒设施,消毒制度完善;部分小型餐饮单位配备了电子消毒柜,绝大部分餐饮单位采用化学消毒方法消毒。经对餐饮具的消毒情况抽样监测,共监测采样2485份,合格2112份,消毒合格率85%;对监测不合格的单位均依法予以处罚,并限期落实消毒措施,再次采样直止监测合格。五是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整治。共监督检查学校(包括托幼机构)42所(中学9所,小学1所,托幼机构31所、技校1所)。食堂43户(学校食堂12户,托幼机构食堂31户)。持有效卫生许可证13户,共有从业人员105人,持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95人。按照要求对每一学校食堂逐一量化评分,重点加强对关键监督项目的监督检查。对持有效卫生许可证的13户存在的卫生问题提出了指导意见,要求整改。对27户食堂因基础设施落后、卫生设施配备不全、食品原料采购、贮存不符合卫生要求等不符合发放卫生许可证条件的则未许可,并提出了限期责令整改监督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3户幼儿园食堂因不具备基本条件则予以取缔。已将整治结果通报崆峒区教育行政部门。六是开展了建筑工地食堂的食品卫生专项整治。崆峒区共有建筑工地食堂43户,其中6户经现场卫生审查基本符合卫生许可条件予以许可,其余食堂均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而擅自经营,其中有14名从业人员未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从事食品加工活动;35户建筑工地食堂均未成立食品卫生管理组织,无卫生管理制度;10户食堂建在建筑楼群之间,受到建筑灰尘的严重污染;20户食堂的操作间屋顶与四周墙壁未完全封闭,既不遮风又不挡雨;灶台、操作案台周围未硬化处理。7户食堂操作间内设床住宿。针对上述存在的卫生问题,市卫生监督所提出了限期整改监督意见,督促落实。七是卫生许可证专项清理整顿。抽组30名卫生监督人员,对城区和乡镇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再次登记和监督检查,集中时间对无证单位进行现场审查和量化评分,对不符合卫生标准的督促整改,整改后发放卫生许可证322户,督促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610人。对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餐饮单位实行档案化管理,进一步加强监管频次和监督力度,加强监测,争取在一年时间内整改达到许可条件;对拒绝监管的单位,将联合工商部门依法取缔。
(四)宣传教育。市卫生局和卫生监督所制定了《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宣传内容、方法和实施措施。一是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今年9月,在全市开展的以“食品安全关乎你我他”为主题的食品安全宣传月活动中,制定了宣传计划和实施方案,成立了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细化分解了工作任务,把食品卫生知识引进校园、社区、建筑工地、农村。市卫生局摄制了《保障食品卫生、构建和谐社会》专题片,在市电视台“你吃得放心吗”拦目播放,撰写《夜市消费,悠着点-不可不知的食品卫生常识》在《平凉日报》“食品安全”专栏刊登。在宣传月活动中,出动卫生监督员800多人次,制作大型宣传展版2块,组织有关餐饮单位悬挂横幅30余幅。二是深入开展《食品卫生法》宣传周活动。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组织人员上街开展宣传,先后印制了《食品安全系万家》、《怎样识别掺假食品》、《马路餐桌,威胁健康的敌人》等宣传资料20000多份,累计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单10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10000人次。并向消费者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安全防范意识、参与监督意识。年内向媒体、网络报送信息30多条。三是开展多层次人员的培训。对45名卫生监督员进行了经常性培训,重在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团结协作意识,执法技能和执法水平的提高;对40名助理卫生监督员进行了16个课时的培训,主要明确助理卫生监督员的工作职责、重在培训卫生监督基本知识、基本技能、执法程序和各环节的监督关键;对企业法人、负责人及从业人员进行了培训,重在明确法律责任意识、食品安全意识,由专人授课,组织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今年共举办各类培训班以及对从业人员现场培训40多次。
四、具体做法
(一)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关心食品卫生安全的浓厚氛围。
自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市卫生局和市卫生监督所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橱窗、宣传品发放等多种载体和途径,广泛深入地开展《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食品卫生知识,增强群众的食品卫生意识,营造浓厚的食品卫生、食品安全工作氛围。一是充分利用特定的卫生宣传日,宣传教育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了解食品卫生知识,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二是充分利用好典型事例引路,通过对安徽阜阳毒奶粉、我市银鑫楼“苍蝇事件”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剖析,推动广大群众和经营业主学法懂法,增强其识别伪劣的鉴别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三是及时反馈监督信息。对检查中发现的卫生安全隐患及时进行通报和反馈,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卫生意识;四是创新宣传载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结合实际,我们因地制宜地开创了“食品卫生宣传周、宣传月”、“食品卫生知识讲座”、“食品放心工程”等宣传工作载体,累计散发食品卫生宣传资料4万余份,有效地提高了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卫生知识的宣传覆盖率,提高了生产经营单位贯彻食品卫生法的自觉性,提高了群众食品卫生知识的知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