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记年少为书狂
我从小爱读书。
上小学时,每个月,母亲会从全家人勉强糊口的生活费中,节省下三毛两毛,给我当零花钱。我拿着这来之不易的钱,从来不会去买女孩子们喜欢的头饰、零食之类的东西,而是攒起来买书。最常买的是小人书,还有杂志——《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之类。一本书,常常要看很多遍。
初中时,这类书已不能满足我的阅读欲望了。同学中也有特别喜欢读书的女孩,我们成了好朋友,每每其中一个人得到一本书,大家都迫不及待地传着来看。但书仍然很少,因为同样贫寒的家境,不允许我们用太多的钱去买书。渴望读书的我们,常常困扰于无书可读的尴尬。但这境况并没有持续多久,因为我的好朋友芳,找到了一个“免费”读书的途径。
也许是上天眷顾我们几个特别爱书的女孩子吧,芳有个叔叔,是文化人士,当上了县文化馆的馆长。文化馆有个图书室,叔叔对芳说,想看什么书可以给她借。我记得第一次陪芳去借书,我们站在图书室外,叔叔用自己的证件去里面借书(借书凭证件,馆长也不例外,而且每次借书有规定的数量,想多借几本都不行),我偷偷往里瞄:呀!书真多呀!几个大书架上,整整齐齐摆着一本本书,真可谓书的海洋啊!呵呵,其实,图书室里没多少书,在今天看来,也许没有我家现在的藏书多呢!但那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在我这个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女孩眼中,那简直就是书海啊!
叔叔拿着一本书出来,交给我们,一再叮嘱:快点看,借的书要按时归还;别弄丢了,弄丢了要照价赔偿的。我们小心翼翼地把书收好,回去的路上有说不出的兴奋,边走还边翻开书看上一段。
此后,芳不时会从叔叔那儿借来一本书,我们便一直有书读。记得那时,每当芳拿到书,要在好几个朋友中传看。一本书,大概要传看一、二十天,才能还回去再借来下一本书。那些书,基本上都是大部头,名著居多。想想当时的文化馆,可是县里的文化宣传阵地,想读点杂七杂八的书还真没有;而且芳的叔叔,是县里文化界有名的人士,他为我们借出的书,是经过精心挑选的,他觉得什么书我们能读才会给我们借什么书。所以,我一直特别感谢芳的叔叔,因为那时我所形成的阅读偏好,对我后来的读书习惯和人生道路都有很大的影响。
初中三年,托芳和她叔叔的福,我到底读了多少本书,已经记不清了。印象最深的有《红楼梦》、《三国演义》、《岳飞传》、《家》、《春》、《秋》、《第二次握手》、《钢铁是怎样练成的》等,还有两本当时很有名的杂志《十月》、《收获》,几乎是期期必看。
每得到一本书,在自己手里停留的时间,也不过只有三四天,所以,每次一拿到书,囫囵吞枣也好,狠吞虎咽也罢,不管懂与不懂,都得以最快的速度看完,不然,书一旦到了同样饥渴的小伙伴手里,或者还回去,想再拿回来读一会儿,还真是不容易。为读书,课堂上跟老师捉迷藏的事做过;在家里跟父母闹别扭的事也做过;被窝里打着手电筒的事情做过;在路上读到忘情处撞到树上的事情也经历过。唉呀,那时的劲头,真是活脱脱一个“读书狂”。当书转到别人手中,总是想趁机再瞄上几眼,或者一个劲地催促她快点看,一天要问若干次,“你看完没?你看完没?”因为后面的伙伴快点看完的话,芳可以还回去再借另一本来。
记得读《红楼梦》那会儿,正是秋收秋种期间。因农村承包责任制,包产到户,每到农忙,学校都要放假,比如夏收时有“麦假”,秋收时有“秋假”。我们放假可不像城里学校的暑假、寒假那么轻松,因为除了完成作业,还要帮家里干农活,没有半点空余时间。芳借到《红楼梦》时,临近秋假,那时的《红楼梦》一套四本,现在我依然记得,淡蓝色的封面,散发出幽幽的迷人的光芒,诱惑着我,吸引着我,真想一下子把它读完。但我要帮家里干活,不可能有时间去读。芳说这套书一个月之内要还回去,我算算时间,秋假刚好结束。难道我就要这样跟我心仪的名著失之交臂吗?我当然不甘心,便跟芳约好,她看完一本,给我一本,我挤时间看,一定在秋假期间看完,好让她按时还回去。干活,总会有休息的时间,别人休息,是坐在田埂上说闲话;我休息,是手捧一本书埋头看。收了玉米后,要往田里送粪,当时弟妹还小,父母便带我拉一辆平车,一车车从家里猪圈起了粪往地里送,父母舍不得让我干重活,只是要我在他们往车上装粪时,在前面扶着车把。我搬一把凳子,往车把下一塞,然后我坐在车把上压着,车就稳稳当当地停着了,我便拿着书看,读书干活两不误。装好了粪,父母在前面拉车,我在后面推车,为了抓紧时间看书,我拿一个草苫子盖在车屁股后面,然后把书往上一放,一只手压着书,一只手推着车,边走边看,觉得这样的移动书桌也不错,书香混着粪香一起钻进鼻子里,那种享受,是没有经历过的人无法体会的。父亲说:“别把眼晃坏了。”但我就是不听,照旧看,还跟他顶嘴,“我又没耽误干活。”他哭笑不得,只好由我。剥玉米时,因为从小就干这活,熟练得很,不用眼只用手就行,我就在面前支个架子,把书夹到上面,边看书,边剥玉米。就这样,紧赶慢赶,终于在秋假结束前,看完了全套的《红楼梦》。我之所以这样见缝插针似地读,并不完全是因为有时间限制,到时须得还书,大半还是书中的人物和故事吸引了我,贾府与大观园的辉煌,宝哥哥和林妹妹的爱情,亦真亦幻的太虚仙境……这一切,都让我痴迷,使我的目光一刻也不想离开书。
初中毕业后,我和芳分别考上了不同的高中,这种读书方式才不得不结束。高中学习紧张,闲书看得比较少,但是只要有机会得到书,仍然如饥似渴地读。我有个堂姐,高中毕业后进县城当了工人,她也是个喜欢读书的人,偶尔会买本书看,我只要知道她买了书,都要想办法从她那里借来读。从堂姐那里借来的书中,我对《萍踪狭影录》的印象最为深刻,因为当时收音机里正播放著名评书表演艺术家刘兰芳的同名评书。我得知堂姐买了书,便心急火燎地跟她借,她说她看完了,工友还要看,我左等不见她给我,右等不见她给我,实在等不下去了,就跑到她单位去,恰好是休息时间,她的工友正在看,堂姐跟我开玩笑:“为了一本书,你居然追到这里来。”我说:“你不给我看,我就是追到天边也要追,一直追到你给我看才行。”她工友正沉浸在书中,一开始不肯先给我,堂姐让我先回去,说等工友看完了再给我。我怕一走又不知等到何时,就缠着她,待在她们宿舍,等着工友看完,最后弄得她们不好意思,也可能是看我可怜吧,居然先把书给我了。我欣喜异常,连声谢谢都不知道说,拿起书飞奔而去。现在回想,《萍踪侠影录》应该是我读过的第一本武侠小说,狂放洒脱、神秀俊逸的书生大侠张丹峰,白衣飘飘、超凡脱俗的散花女侠云蕾,让我着迷,让我沉醉。那时曾想,我要是生在古代,当个闯荡江湖的侠客也不错。书读完后,再听评书,完全不一样的感觉,跟着刘兰芳抑扬顿挫的声音,加上自己心中对人物的演绎,一幕幕故事,如发生在眼前一般,神奇得无法用语言去描绘。
现在想想,自己当年读书的劲头,真可谓入魔一般。虽说那时读书的内容,大多都已忘却,有些书也没读太懂,但是,那些书,为我打开了一个个与我的生活完全不一样的世界,教会我思考,助力我成长,让我变得坚韧,变得成熟,也让我对生活有更深刻的理解。感谢那些书,陪伴了我的青春岁月!也正是那时养成的阅读习惯,一直让我酷爱读书。年少时,没钱,买不起书,现在条件好了,有喜欢的书,尽可以买来读。有一个亲戚,几年前到我家来,看到书房满满的几柜子书,惊讶地问:“这些书你全读过?”我说是,她摇摇头觉得不可思议。呵呵,她哪里知道,读书于我,是一种生存方式,是一种生命要素,我的生活,离不开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