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执业药师药事管理与法规考点梳理——临床试验要求(2)

临床试验要求

  5。减免临床试验的申请,应当在申请药品注册时一并提出,并详细列出减免临床试验的理由及相关资料。对于已批准进行临床试验的,除《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规定可以减免临床试验的情况外,一般不再批准减免试验。如完成临床试验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应当提出申请,详细说明减免临床试验的依据和方案,从临床统计学、试验入组病人情况等各个方面论证其合理性。

  6。临床试验对照药品应当是已在国内上市销售的药品。对必须要从国外购进的药品,需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经口岸药品检验所检验合格方可用于临床试验。临床试验阳性对照药品的选择一般应按照以下顺序进行:

  (1)原开发企业的品种;

  (2)具有明确临床试验数据的同品种;

  (3)活性成份和给药途径相同,但剂型不同的品种;

  (4)作用机制相似,适应症相同的其他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