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的自查整改工作
为了加大对我区失业保险基金的行政监督力度,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我局各有关部门在基金监督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根据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对失业保险基金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下发《关于开展失业保险基金检查工作的通知》。
2008年4月12日,召开社保所所长工作会议,将此次检查工作的文件及工作要求向各社保所进行了详细布置及安排。4月13日—4月20日,各社保所及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全面的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规范资金拨付程序,同时进行数据的整理分析,撰写自查报告和整改报告。
根据各社保所上报的自查工作报告,基金监督小组分别对17个社保所自查自纠工作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失业保险基金用于促进就业的资金支出,确保基金运行安全。
四、工作中的几点体会和今后设想
加强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确保基金安全完整,是社会保障体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
工作中,我们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领导重视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关键;二是规范业务操作,落实目标责任制是做好社会保障监督工作的基础;三是实行社保基金信息化监管是做好监督工作的保障;四是积极开展各项检查是做好社保基金行政监督工作的重要手段。
一年来,我们在社保基金的行政监督工作中尝试着将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工作相结合,通过网络化发展对基金的征缴、发放、管理和运营等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控。随着我局基金行政监管工作的步步深入,我们将继续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提高基金监督水平。
1.在市局基金监督处的领导下,继续完善我区社保基金监督体系。进一步优化现有网络和计算机设备,从人员配备、岗位增设、职责落实等方面下功夫,不断扩大基金监督范围。
2.积极开展基金监督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政策法规水平, 从多角度多层次出发,进一步探索和完善行政监督手段。
3.树立服务型监督体制的理念,工作中不但要严厉查处被监督单位存在的违纪行为,而且要对其提出加强基金监督的管理建议。帮助单位健全管理体制,规范会计核算,共同探讨有利于基金良性运营的对策等等。
4.认真抓好基金监督后的整改、督办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大与劳动执法的协调配合,把行政监督工作现有的优势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