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程序
自费出国留学:指个人申请到国外去学习、并取得国外奖学金或具有经济担保证明的出国的类型。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程序:
在校学生、教职工收到国外录取通知书及奖学金或经济担保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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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写出自费出国留学申请报告,经所在单位及所属院(处)长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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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在教务处办理有关手续 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办理有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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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及教职工到人事处教师与专业技术人才科申请自费留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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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教师与专业技术人才科所发的出国审批表后,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办公室购买西安市公安局有关表格,同时申请人可前往省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购买有关出国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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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导单位在出国审批表相应栏内签字后,申请人将所有材料一并交给人事处教师与专业技术人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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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有关部门会签及政审
↓ 在校本科生在教务处办理离校手续
在校研究生在研究生院办理离校手续
在校教职工在人事处办理离校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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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人员到人事处教师与专业技术人才科办理交纳培养费,档案管理费、脱岗费等交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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凭离校单及各类交费收据,申请人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办公室领取材料送省教委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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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委审批结束后,申请人将省教委批件送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留学办公室,同时可取得送西安市公安局的材料,送公安局申请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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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护照后,前往外国驻北京大使馆申请签证
注:学校各有关部门的会签程序为:人事处签字→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签字→校长签字→人事处教师与专业技术人才科,送党委政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行文向省委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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