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这已是我们校园中每个师生达成的共识。书对于我们来说就像空气一样不可缺少。萧伯纳说过:“你有一个苹果,我有一个苹果,交换后,我们每人仍是只有一个苹果;你有一种思想,我有一种思想,交换后,我们每人有两种思想。说实在的,读书应是我们每一位教师的必修课。
最近,我读了一本《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是一本可以让人读了还想读的书,它体现了一只老鼠,一只猫和主人公蟋蟀柴斯特之间的真挚友谊,故事也不失幽默和情趣。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名叫柴斯特的乡下蟋蟀,不小心跑到了纽约的时代广场,被一个名叫玛利欧的小男孩捡了回来,并把它安定在它的家——火柴盒里。很快,它与一只老鼠,一只猫和一个书摊老板的儿子交上了朋友,他的友谊慰籍了这位孤独的孩子。偶然发现柴斯特的音乐天才,让这个故事充满了传奇色彩,时代广场的书摊上的小型音乐会和蟋蟀的家悄然离去,为我们留下了无尽的遐想。友情、奋斗、成功、安宁,在人情淡薄的世界里涌动一丝温情……
柴斯特是幸运的,它得到了动物世界和人物世界的双重关爱,爱是能够产生奇迹的。
在这本书里 ,我最喜欢第十章——晚宴。柴斯特来纽约已经整整两个月了,为此,柴斯特、塔克、亨利决定在玛利欧一家的报刊厅里举行一场小小的宴会,好好庆祝一番。他们在被柴斯特打扫的干干净净的报刊厅里,品尝着塔克老鼠白天找到的腊肉,腌肉,巧克力,饮料等食物。他们还饶有兴趣地打开收音机,一边跳,一边唱。看了这本书,我名吧了一个道理——友谊是所有感情中最可贵的,就像书的背面,《出版周刊》所写的一句话:一只蟋蟀,一只老鼠和一只猫咪之间真挚的友情足以温暖这个冰冷的世界。
读到《第十二章》时,我仿佛也像史麦德利一样吓坏了,一只平凡的蟋蟀竟然能演奏出《基督兵进行曲》。蟋蟀柴斯特那嘹亮而韵味无穷的鸣叫,另我回味无穷。我仿佛也听到了它的鸣叫。读到“第十四章”,我又一次感觉到了它声音的奇妙:往来的行人和车辆全都静止了。公共汽车、轿车、走路的男男女女……全都停了下来。在乐曲持续的这几分钟里,时代广场静的就像傍晚的草原一样。这一小节,充分的体验出那声音的美,它另我陶醉!读到最后,我又有些失落,它要离开玛利欧,曲回故乡了。这个结局有些另人失落,它似乎不是那么美好,又似乎是那么完美。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这些可爱的动物,这些动物间那真挚的情感感动了。那只蟋蟀永不言败、坚持不懈的精神永远留在我的心中。
开始读这本书时,我心中一直疑惑不解:自然界的许多生物为了生存,总是互相残杀,而这本书中的塔克和亨利却是一对亲密无间的好朋友,我们都知道,老鼠和猫本身就是一对天敌,他们又怎么会成为朋友呢?读完后,我才渐渐明白:是他们那颗宽容、理解之心互相感染了对方。我想,连动物都知道尝试着去保护别人,而不去伤害对方。我们更应该如此,所以我们在和人相处的时候,要多给别人一些关爱啊,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即使人与人彼此之间产生了一些矛盾,但只要我们试着去宽容、理解、关心对方,也许会成为好朋友,定能成为好朋友。同时这本书还让我感受到:一个小小的动物竟能成为一个演奏家,是凭着它那种不懈努力的精神。所以我们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不应该轻易放弃,放弃就意味着失败,而应该树立起战胜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只有这样,你才能成为一个立于不败之地真正的强者。
读完这本书,我想,在现在社会中,遇上了需要帮助的人,只要伸出援助之手,别人会非常高兴的,如果有一天,自己需要他人帮助的时候,别人也会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功成名就的柴斯特却满心失落,思念起乡下自由自在的安静生活。在朋友的理解和帮助下,它终于会到了自己深爱的家乡。由此我想到两点:第一故乡是我们的家,无论我们生活在哪,它都陪我们度过风风雨雨,所以故乡也是我们的亲人;朋友会听我们的心里话,与我们共同分享年华,帮助我们,安慰我们,所以朋友也是亲人,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第二:黄色的树林里有两条路,可惜我不能同时去涉足。每个人都有选择生活的权利,每个人也势必要选择一条自己的路。只要你的生活方式能使自己内心感到满足,能给别人带来快乐,那么你自己自然也是快乐的。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但不管怎样,“必读书,书必读”当我们行路艰难时,我们需要读书,需要思考,需要研究,需要创新;而行路顺畅时,我们要经常提醒自己说:“永不停息的读书,学习吧!让读书成为习惯,让学习成为生存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