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厕所磕着屁股
浮利古
四岁幼儿忘记带作业,被老师轮番用教鞭打屁股,据新华网该新闻图片显示,屁股上的长条伤痕有十条左右。家长到校质问时,老师解释说是上厕所磕的。很奇怪,这个幼儿园的厕所有什么奇怪装置,让小孩磕一下就磕出十条条状伤痕?当然,也可能是一个条状物被该小孩“不小心”连续磕了十来次。这可能吗?也许可能,我始终没有想明白。事实最后经过了没被污染的小朋友的证明,老师不得不承认伤痕是自己打的,但转而说“自己还是很爱这个小孩子的”。哦,是因为爱小孩子才把他打成这个样子的。那我们就从这个“爱”字起吧。
先说为什么要给孩子布置作业。布置作业,本意是让学生能够预习或者巩固将要学习或学习过的知识,将知识转换成能力,从而显示出知识在孩子身上具有了力量。恐怕更多的老师最直接的认识是让学生能够学习的好一些,进步的快一些,发展的迅速一些。可是,学生忘记带作业,教师应该怎么办才能够实现自己布置作业的目的呢?想办法让学生补上会不会更好一些?有人也许会说,这一次不惩罚他,他下次还会再不交作业的。可是,尽管说“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毕竟惩罚的手段有很多种,为什么非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体罚手段呢?况且,轮番抽打一个四岁的孩子,哪还有一点为人师者的仁爱之心?试问,自己家的孩子要是没有带作业,甚至没有写作业,我们的这两位老师会不会也请人用教鞭轮番的抽打他?难道说,用教鞭打得伤痕累累是爱他,耐心地说服教育,甚或放他一马让他以后不再犯就不是爱他吗?假如我们的老师真的以为这就是对孩子的爱,那么,她应该离开教师队伍。作为一个家长,我想不会有人希望老师以这种方式来爱我们的孩子。
即使是出于爱吧,为什么还要编出谎话来掩饰自己的“爱”?既然是爱孩子为什么躲躲闪闪?这种“爱”难道就那么见不得阳光吗?见不得阳光的爱是不是真正的爱,想必这两位老师也是清楚的,否则,躲什么?连没有受过什么正规教育的人都懂得教育常识,都懂得的爱的常识,我们的幼儿教师居然装作不知道。把孩子打成那个样子,居然是在爱的名义下做的事情。这是对“爱”的亵渎。我无意对这两位老师做过多的指责,但是,作为一个成年人,实在无法抑制心中的愤怒。不仅如此。
报道中的一段话引起了我的注意——该小学的另一位
事件发生县的教育主管部门对记者的采访躲闪逃避,这又是为什么?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有什么说什么就是了,可是,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为什么不敢说?也许有什么难言之隐。这难言之隐到底是什么呢?是不是也意识到了自己做些什么,如果自己做好了这些事情是不是就可以避免一些呢?如果不是,哪有那些不好说的呢?是感觉到一个县的教育主管部门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吗?我们不是还有市教育局、省教育厅、国家教育部吗?我不相信我们的教育主管部门在我们的治下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居然没有一句话要说。
这个四岁的幼儿“磕着了屁股”,恐怕这种痛苦的印记会跟随他一辈子。我们的老师看到的是那“爱”的伤痕,可是看不见的确实“爱”的伤害,是心灵的创伤。磕着了小孩的屁股也许不算大事,可是伤着了教育主管部门的脸面就不是小事了,更何况,这件事真正做起来就不是小事呢?记者说“关于此事的最终处理结果,本网将继续关注”,那么我们就拭目以待吧。